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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04年实行能效标识制度以来,全国已经节约了36.984亿度电。”一直呼吁在我国全面实行能效标识制度的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说,“但是,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节能管理的重要手段,能效标识目前在我国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我建议在节能降耗指标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尽快在我国的工用和民用电器产品生产领域全面施行能效标识制度。” 能效标识,即能源效率标识,就和现在老百姓普遍认识的“绿色标识”一样,是附在用能产品上的信息标签,主要用来表示产品的能源性能(通常以能耗量、能源效率等形式给出),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使消费者十分容易得到并清楚获知产品的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 温克刚说,近20年来,作为提高能效、推动节能产品市场转化的主要手段和措施之一,欧盟、美国、巴西、日本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和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和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集中空调、锅炉、电机等商业和工业设备,已成功减缓了用能产品和设备在能源消耗方面的增长势头。 “但是,目前我国能效标识的实施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消费者对能效标识的认知、认可程度仍然不够,能效标识产品的覆盖范围有待拓展等。”温克刚指出。 温克刚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能效标识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寻求各种途径和有效方法,构建能效标识的宣传平台,提高全社会对能效标识的认知度和可信度。此外,国家还应该为能效标识的实施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拓展产品目录,把它的覆盖范围扩展到所有工用和民用耗能电器上,并把能效标识和能效等级纳入政府节能采购、财政激励、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措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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