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傅勇林提出,加强对形形色色的质量认证的监管和规范,警惕这些认证成为权力部门的“小金库”甚至腐败官员的“提款机”。 我国质量管理认证构架已经建立,并从2003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目前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认证市场混乱、认证机构太多、认证名目繁多,部门插手、交叉认证、重复认证,不少认证项目收费高昂,一些机构借“认证”之名搜刮企业,认证机构只管忙着收钱,而不管认证对象是否合格。因为有利可图,众多部门都去搞一套认证体系,各弄各的认证机构,各种重叠的认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冒出,并且互相攀比着收取高额认证费。 傅勇林建议: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补充认证机构必须和行政部门脱钩,对认证机构予以行为约束和担责的条文。二、法律应规定各类认证程序必须透明,有责认证。三、清理各类认证体系,减少那些政出多门的不必要的重复认证体系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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