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虽然2006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环保减排目标没能实现,但青岛市却在2006年完成了预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5.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5%”的年度目标。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市长夏耕表示,在将环保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和重点排污企业之后,重要的是要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环保减排重在落实”。 夏耕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减排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光有行政推动还不够,关键是要健全节能环保政策体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时要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建立更加有效的节能环保监督管理体系。 “当前,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分解和项目安排,主要靠政府通过行政命令下达计划、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和行政审批等方式落实,监督主要靠媒体的“环保风暴”,相关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夏耕表示,“仅仅把指标分解下去还远远不够,必须切实加大力度,稳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以青岛市为例。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减排目标和要求,青岛在2006年初确定了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5.5%、化学需氧量削减5%的年度目标,并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和重点排污企业,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2006年青岛市淘汰燃煤锅炉140台,超额完成年度淘汰50台的计划。完成了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四台机组和黄岛发电厂一台机组的海水脱硫设施项目。组织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了二氧化硫和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初测达标率为90.85%;积极做好公交车改造工作,更新欧Ⅱ柴油发动机800台,更新改造天然气汽车520台。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2天,优良率达到91.0%
,比2005年上升了0.3个百分点。 此外,青岛市还认真落实环评制度,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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