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拟对境内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所得税税率,这是中国税制的一项重大变革。 翻阅12页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其中清晰地传递出了5大信号。
两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将站在同一条起跑线
草案将对内、外资两种类型企业实行同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统一设为25%。 从20世纪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中国政府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均为33%,但在实施中,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于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 “面临的市场都一样,税率却不相同,造成内、外资两种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陕西佳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私营协会副会长吕建中委员说,“近年来国内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平竞争的呼声较高。” 与此同时,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已10多年,中国经济社会情况和国际经济融合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这一制度。 “对这个法,国内企业界盼了多年,我们终于将和外企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了。”吉林白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风代表说,“这有利于为各类企业竞争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税率25%:在国际上适中偏低
新税率确定为25%,这比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33%低了8个百分点。“这相当于给实行33%税率的企业,每年增加了8%的利润。”陈国风代表说。 税率设为25%高不高?从国际数据来看,这一税率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竞争力,而且也有助于继续吸引外商来华投资。
国家财力可控:近千亿元企业利润得以调整
按照25%的税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由名义税率33%均降低了8个百分点。不过,由于一些外资企业原来可以享受24%或15%的低税率优惠,从而使其交纳的税率分别上升了1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而众多内资企业可享受到新税率的实惠。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如果2008年开始新税法,与现行税法的口径相比,财政将减收约930亿元。据测算,内资企业可少交纳约1340亿元,而外资企业要多交约410亿元。 “这是国家给了企业实惠,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全国人大代表谭徽在说,“我国财政收入2006年已达到3.93万亿元,930亿元的减收,不会给我国财政造成大的负担。”
设立5年过渡期:新税率不会给吸引外资带来大影响
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后,会不会给中国吸引外资带来大的影响? “外资企业现在更看重中国广阔的市场和经济发展前景,几个百分点的税率上调,不会影响它们进入中国的信心。”全国人大代表黄玮说,“小的影响或许存在,但这也更加有利于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和优化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为照顾部分老企业适应新的税率环境,特地规定可给予过渡性照顾: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按照国务院规定,可在新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25%的税率。
发挥杠杆作用:税收优惠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草案指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根据草案,原有税法中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得以保留;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 另外,根据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草案特地增加了“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和“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等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国家鼓励环境保护和技术进步的政策精神。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