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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林中代表:食品安全监管多头执法须改变
    2007-03-07    记者:章达飞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集团董事长赵林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以及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未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制售假劣食品的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赵林中代表说,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执法权统一于一个单位执行。
  赵林中代表分析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管理重叠。职责尚未理清,监管不到位。多头监管造成了许多管理上的真空地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定了我国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新的管理体制,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着许多实际问题,如食品“前店后厂”的模式,即前面是流通环节,后面是生产加工环节,究竟是工商管还是质监管,又如茶叶粗加工阶段是农业还是质监管,再如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管理和食品卫生行政法规,又由谁负责等等。
  二是部门管理模式不尽相同。除了部门职责交叉外,各部门内部行政管理也较复杂。工商、质监是垂直管理,卫生、农业实行地方分级管理。目前虽然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牵头负责,但是由一个部门去协调其他各个部门,并且工作职责没有真正到位的情况下,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和难处,协调工作难以真正到位。
  三是监管资源分散,监管力量不足。各部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生产加工领域监管力量尤为薄弱;检验检测机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农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使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有空子可钻。
  因此,赵林中建议,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首先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要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并全面实施信用机制。
  赵林中强调,要理顺目前我国现存的监督执法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将执法权统一于一个单位执行,重点要抓好源头,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种植养殖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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