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同时,去年以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措施,完善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为规范经费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完善科技资源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优化中央财政投入结构、创新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在这一基础上,科技部对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几类国家主要科技计划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科技经费的支持方向,加强了经费管理的章程,并出台了《落实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要求
进一步加强科技部科技经费管理和监督的意见》。 《意见》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科技经费预算管理项目库,有关科研项目的相关信息要全部纳入数据库,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此外,还提出科研课题经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抽查审计、验收审计等办法。对于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将按规定暂停课题负责人若干年的申请资格。 与之相配套的是,科技部于去年年底建立了查处科研不端行为的机构,并公布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对于那些抄袭他人成果、捏造科研数据等科研不端行为将严查,以推动科研诚信建设,为自主创新树立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于2006年年底规定,不准创新基金推荐单位和服务机构向申报企业收取服务、劳务费用。 中科院政策与管理研究所的一位研究员指出,“科技投入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反映。如何用好这笔宝贵的科技经费,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些钱说到底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一些科技人员认为,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审核,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跑冒滴漏”;另一方面,也应当正确对待“失败成本”,对于中介服务等与科技进步有关的辅助手段,也应制定合理的管理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建立遵循科学研究本身的规律和制度,真正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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