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历史起点上,最需“攻坚”的目标就是公平 政府对公平问题的正面回应姿态,亦殊为明显 注重公平成新动力源,正引领中国新一轮改革创新
梳理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的多项民意调查和地方两会的诸多热点话题,“公平”——可谓其中最热的关键词。 再回首近年来,从中央高层的一次次重要讲话,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到一项项重大战略决策及行动,“公平”一词也频繁地贯穿其中。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进行“总动员”,提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2月26日,温家宝总理通过新华社发表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文章,首次将实现公平与正义与发展生产力放到一起,并列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任务。两个“首次”,高度和力度前所未有。 分析人士说,在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中国发展正遭遇“不公平约束”的背景下,中国适时选择把注重公平作为突破发展约束的新的动力源。 注重公平正在引领着中国新一轮改革创新,重建社会分配的公正,重建民众心理的均衡,重建经济发展的秩序。
政策法制取向注重公平
作为此次大会审议重点的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正呼应着近年来日益高涨的公平声音。 公平问题已长时间牵引公众的注意力,而政府对公平问题的正面回应姿态,亦殊为明显,处处可见“动真格”。 2006年3月,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其后,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又说:“我们有13亿人口,九亿农民,平民的比重更高。我们之所以把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就是要使教育成为面向平民的教育,从而使人人都能受到教育。”总理的宣示,作为一个公平教育时代到来的信号,在2006年唤起了清晰而坚定的“提速教育公平”的政策取向。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提速教育公平”是选择公平作为社会政策取向的一个注释。“提速教育公平”背后的问题,正是教育资源分配上的城乡以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差距问题。 综观近几年,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取向清清楚楚:立足于保障社会成员公平就业的权利,立足于维护分配过程和机会的公平,立足于维护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利,以公平为目标,推进相应的改革。 中央宣布:国债和新增财政资金的使用,要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发展倾斜,向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倾斜。这一切集中显现了公平的要义。 中国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免征农业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建设、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也都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 中国在注重公平层面的发力,不仅表现为财政政策调整,还体现在法制建设上。 人们看到,法律正为社会公众搭建起一个趋向完整的权利公平的框架。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共有497部法律、法规开始施行。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次用法律形式把合作社组织确定为未来中国农民走向富裕的组织形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刑法修正案……一系列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被审议通过。与此同时,物权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批重要法律草案也经广泛征求意见,进入审议修改程序。法律“注重公平”的特征极为明显。
新的发展动力源
“中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最需要‘攻坚’的目标就是公平。”此间观察家认为,多年以效率为动力源并片面追求效率后,当下的中国开始把注重公平作为新一轮发展的动力源,着力追求公平。 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进行“总动员”,提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接着,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是中央全会首次在其决议中对1993年中央文件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作出正式重要调整。今年2月26日,温家宝总理通过新华社发表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文章,首次将实现公平与正义与发展生产力放到一起,并列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任务。观察家认为,中国追求社会公平的新动向,显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未来基调。 事实上,把公平作为新的动力源,是中国面对新时空条件的必然选择。 公平从来都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理想。社会越是进步,越是追求和看重公平。在经济繁荣的基础上,“攻坚”所向,总是指向公平这一永恒的主题。中外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社会公平缺失明显的社会,必然是少数人得利和幸福、多数人失利和痛苦的两极分化的社会。现实生活中,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的前提就是公平,没有公平就不会有和谐。 中国已经完成GDP第一个翻番和第二个翻番,正在进行第三个翻番阶段,经济仍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然而,这样的利好,旋即被更加凸显的一系列社会层面的不公平问题所遮掩。不少社会不公正现象发生着:从愈演愈烈的官员腐败,到资本积累的不择手段;从官商勾结的“权力经济”,到垄断行业的“垄断福利”;从社会分配的悬殊,到部分百姓的生计维艰……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对社会公平的感受,却没能得到同步提高,甚至有了公平感的下降。 中国社会的公平诉求日趋高涨。《小康》杂志对全国28个省区市的7063个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影响人们“快乐”的最主要原因是“社会不公平,社会底层民众的愿望不能实现”以及“社会贫富收入差距悬殊导致的心理不平衡”。新华社记者约请有关权威人士对“十一五”期间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对的形势进行的点评也显示,“经济增长潜力巨大,社会公平问题凸显”被列在首位。 诸多不公平问题已开始危害改革发展的民意基础,有些人似乎出现了消极心理,使改革和发展的动力呈现相对不足状态。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正是在改革过程中一些人对公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社会的各个阶层才能实现良性互动,改革和发展才能顺利推进。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正在进行的公平建构,完全不同于往昔“大锅饭式的公平”,而将是一个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的现代社会公平体系。
重建经济社会的新效率观
中国注重公平的新走向,并不是对过去发展的否定,不是要牺牲经济和社会的效率。恰恰相反,真正持久的社会公平,必须建立在生产力发达基础之上,抛开效率而言的社会公平,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没有意义。同样,公平是效率的前提,没有公平也难以有真正的效率。 分析人士认为,在发展的价值取向转向注重公平的同时,中国的效率观也随之适应,开始重建符合社会公平原则的新效率观——“公平效率”,其实质就是,建立公平竞争和公平发展机制,确保效率的公平性。“公平效率”将推开中国经济新活力之门,拓展中国经济增长的新空间。 前20多年的改革发展并没有解决“效率的公平性”问题。我们不难看到的实际情况是:地方政府强势介入微观经济活动,使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严重牺牲环境资源求“发展”,使子孙后代谋发展的效率降低;垄断行业靠“行政性垄断”发展,使非垄断主体难以提高效率……这些由于缺乏公平性的“效率”带来的“发展”不仅使经济和社会代价都很高昂,从长远看,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扼杀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 近年来,中国重建“公平效率”正迈进具体实践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地方政府试图扮演着经济型职能定位的政府角色,取代市场位置,严重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效率。近几年,中央对地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约束趋紧,减少不合适的行政干预,力促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转变,正是要提高政府在公共领域的服务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效率”。 农业生产效率长期偏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农业问题,要求改变传统的主要依靠外延扩张、增加资源投入来发展农业的道路,促进农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提高农业效率。 “以市场换技术”开放战略在推动本国技术进步和产业成长方面的绩效并不显著,民族企业核心技术与装备对外依赖,自主研发能力薄弱,效率低下,民族品牌面临挑战。中央力推自主创新战略,继2005年12月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之后,纲要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也于近期发布,对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支持,目的就在于激发企业高扬自主创新大旗,提高企业发展效率和竞争力。 税负公平是公平竞争的一大基本原则。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模式“双轨制”,既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发展竞争原则,也在相当程度上妨碍了内资企业更新设备、提升产业结构和吸引人才,严重削弱了内资企业的发展效率,损害了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目前在我国正处于立法进程之中。这将成为促进企业竞争效率的一个非常有力的催化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