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从来不是局部和孤立的。
有资深并购人士提出,改革需要注重系统性规划,避免“一放就乱”的情况出现,“1998年以前,重大资产重组是不需要审核的。也是市场化。但随后不断有上市公司和关联方为了炒作股价、高位套现等目的,盲目进行并购,所以才有收紧审批的过程。”
具体到本次《重组办法》修订上,这位资深并购人士表示,“如果市场本身对于资产收购的估值体系是混乱的,那么无论用董事会决议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来定价,都会发现是高估的。另外放弃强制业绩对赌也有类似问题,万一标的资产信口开河,日后又实现不了怎么办,这也可能加剧二级市场炒作。”
一位投行高层说,“我们不应该怕出问题,美国资本市场也有欺诈,关键是行政和司法力量如何介入,如何处罚,对受害者如何救济。”本次《重组办法》修订,多处强化了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作为中介机构的责任,同时,还首次将交易对方的如实信披责任写入《重组办法》。
其次,目前退市机制也需进一步完善。例如,南纺股份与*ST中基这样的造假案例接连发生,大大打击了资本市场的信心,“根据最新修改的退市规则,拿南纺股份也没什么办法。”更进一步的,许多早已退至老三板的公司犹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最近有些老三板公司来找我们,地方政府正在推进他们的重整,变成净壳之后希望能够通过被借壳,重新登陆资本市场。”前述资深并购人士表示,通过研究发现,最新上市规则给这些公司留了一个三年的“缓刑期”。
上交所2014版上市规则最后的“生效时间和衔接安排”一节中,特别强调了“在重新上市条件方面实行新老公司划断,《退市意见》生效前已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仍然适用现行规定。”而这一节的过渡期为《上市规则》生效之日起36个月。“这就意味着老三板企业只要在三年时间内申请重新上市,还可以沿用《上市规则2012》的"优惠条件",这可要比IPO和借壳上市轻松多了。”前述资深并购人士说。
最后,目前借壳审核已经等同IPO,不过在审核中仍需要严格把关,“ST天一、鑫富药业等等借壳案例被否后轻松二次过会,这给市场留下了不好的示范效应。”
在这位资深并购人士看来,唯有系统性规划才能真正下好市场化这盘棋,“我最担心的就是这么大尺度的改革,必然有从中浑水摸鱼的人,不要让这些老鼠屎坏了一整锅粥。开倒车的代价,我们承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