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投资者保护 健全市场稳定机制
继承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保护投资者权益九条意见,此次《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对于A股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并且首度明确提出要健全市场稳定机制。
《意见》强调,要处理好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关系。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培育理性投资理念,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健全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求偿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要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促进上市公司提高效益,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障公司独立主体地位,维护各类股东的平等权利。
《意见》强调,要坚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公众公司中小投资者投票和表决机制,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机制。督促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加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代表公众投资者行使权利。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健全市场稳定机制。资本市场稳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区、各部门在出台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丰富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建立健全金融市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健全稳定市场预期机制。
邓舸表示,从本质上看,资本市场运行受经济状况、市场结构、投资回报、资金供求、心理预期以及政策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市场的涨跌也是上述因素综合作用的客观反映。但我国资本市场由于起步晚、建设时间短,体制机制不健全,市场自我调节能力不足,容易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