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出培育私募市场
完善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监管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在统筹规划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发展的同时,还单列一条对培育私募市场作出了具体部署,这在国务院文件中是第一次。
《意见》提到,要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建立合格投资者标准体系,明确各类产品私募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和面向同一类投资者的私募发行信息披露要求,规范募集行为。对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特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积极发挥证券中介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和有关市场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私募产品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范开展私募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安排,以及各类私募产品的统一监测系统。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发展私募投资基金。按照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集合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各类私募投资产品的监管标准。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完善扶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完善围绕创新链需要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邓舸表示,我国资本市场在过去20多年中,主要围绕交易所市场和公募市场展开,私募市场刚刚起步,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当前,培育私募市场,不仅可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展市场服务范围,增强对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还能够有效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意见》还首次表明了其对于新生事物——互联网券商的支持态度。《意见》提出,要引导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有序发展。建立健全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监管规则。支持证券期货服务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参与资本市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扩大资本市场服务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