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支持引入境内外长期资金
长期以来,投资者以散户为主,缺少长期投资资金是A股市场一直面临的一个难题。此次《意见》则从内外两方面加强了长期资金的引入工作,并从税收上予以支持。
《意见》提到,要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范围,提高投资额度与上限。稳步开放境外个人直接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有序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建立健全个人跨境投融资权益保护制度。在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范围内,逐步放宽外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完善对收购兼并行为的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制度。
与此同时,还要壮大专业机构投资者。支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投资,支持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资金、境外长期资金等机构投资者资金逐步扩大资本市场投资范围和规模。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邓舸表示,长期以来,沪、深股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流通市值比例不到2%,而从全球范围看,境外投资者相关占比大多在25%至45%之间。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境外市场的渠道也不够便捷。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按照宏观调控政策和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统筹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