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者在宏观税负的基本概念及口径划分上已经普遍达成了共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对我过宏观税负的现状及水平的估计上,学界存在明显的观点分歧,认为我国的宏观税负较低、适当抑或偏高的论调都有,而且还存在一个“立场决定观点”的有趣现象。认为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偏低,还有提高的潜力的大多是财税部门的官员或者财税相关利益者。除此之外,学术界还有以下两种观点: 1、宏观税负适当论。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由于各国经济水平、结构、体制和管理模式不同,很难仅根据收入水平就确定税收负担率是否过高。宏观税负适当论者认为中国的宏观税负与中国的国情相一致,从经济增长的角度考察,当前的宏观税负水平与经济增长基本是适应的,降低税负反而可能刺激经济全面过热。当然有些学者也持谨慎的观点,因为宏观税负水平是动态变化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公共品的需求数量和质量都会发生变化,最优税收负担率也在变化之中。 2、宏观税负偏高论。多数学者认为目前小口径宏观税负的税收负担水平不高,但大口径的宏观税负税收负担水平偏高。如果将名目繁多的各种非税收入统计在内,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更高。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对2011年我国的宏观税负进行测算,其结论是:若以目前能够统计到且能拿到桌面上来讲的所谓全口径政府收入而论,当前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已经达到35.96%。由此可见,中国宏观税负总体水平超过中等收入国家税负的平均水平,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影响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而且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与税制结构直接或间接地对经济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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