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消费陷阱如何拆招 揭密七大消费潜规则
2011-03-10   作者:  来源:重庆晚报
 

    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严加打击,媒体也大量曝光,但商家设置的消费陷阱仍然层出不穷。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根据办案经验和消费投诉,总结出6大新型消费陷阱,同时教你在面对这些陷阱时,怎样见招拆招。

  陷阱1:免费停车 责任自负

  现象及危害
  一此酒店、餐饮店、商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停车的服务,只要消费者在该处消费就可以得到停车票。但是,一旦消费者的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损坏或被盗情况,商家会以没有收取消费者的停车费用为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点评
  《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虽然一些酒店、旅馆、商场、超市等消费场所,设置了“只提供免费车位,不作保管,遗失自负”等类似告示,但是依据《消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之规定,这些告示是无效的,商家不能因此而免除责任。——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志国

  消费贴士
  消费者应注意:一、将车辆停放在管理相对规范的停车场;二、要保留好停车卡、停车票等相关凭证;三、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四、保留好在商家消费的凭证;五、如发现车辆被盗或者受损或者车内财物被盗,应立即报警。——汪志国

  陷阱2:预付办卡 暗藏玄机

  现象及危害
  一些经营者以办卡送礼、多办多优惠等方式诱使消费者预先付费办卡,预付金额越多,折扣越大。商家刚开始还能提供正常服务,后来便人走店撤,消费者发现上当后难以挽回损失。有的连锁服务不连锁,各分店优惠不同,卡内余额不能兑现、消费行为受商家“最终解释权”等限制。

  律师点评
  如果企业诚信、准入审查、信息披露和监管到位,这本是双赢的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提供服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承担的责任。——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昊

  消费贴士
  消费者在购买会员卡时,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商家,要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要认真阅读经营者的会员制度及服务内容,不要被经营者的口头承诺所迷惑,更不要相信街头推销的优惠卡。消费者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要对相关服务内容作出细致约定,必须明确退会、退卡(退余额)的途径与方法。消费者权益一旦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工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陷阱3:网上购物 限制多多

  现象及危害
  消费者在没有看到实物的情况下付款,可能收到名不副实的货物,也可能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质量、性能、款式等与网站图片或视频演示不符。一些网店售后服务没有保障,货品出现故障或问题无法得到商家帮助与解决。一些网站消费协议约定发生纠纷由网站所在地管辖,会导致消费者产生维权不便的误解。

  律师点评
  《消法》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

  消费贴士
  选择具有较高商业信誉的购物网站,采取支付宝等货到确认后付款的方式。选购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时应慎重。保存好购物单据等凭据。网络购物官司,既可在消费者所在地,也可在网店所在地法院。如果网站规定有专属管辖条款,异地消费者可在起诉后提出管辖异议,法院将酌情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陷阱4:分时度假着实诱人

  现象及危害
  分时度假类消费欺诈主要有四大特征:一是通过鼓吹投资回报,诱惑消费者。将分时度假酒店居住权吹嘘成一种投资,宣称消费者除了自己享用外,还能通过先购买、再转售的方式获取收益;二是用“低成本逛遍全球”等概念误导消费者,宣称购买分时度假的消费者可去100多个国家旅游。实际上,不少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对中国公民开放个人旅游;三是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如不代办旅游证件、不提供导游、翻译等服务,更没有酒店或度假村倒闭后如何赔偿的条款;四是虚假宣传,通过为酒店、景区提供客源为诱饵,与酒店、景区签订合作协议,要求打折,但是招募的会员所交纳的会费,并不能足额支付应当支付的酒店或景区的相关费用。

  律师点评
  《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效果和期限;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何桐雨

  消费贴士
  分时度假产品价格昂贵,动辄数万元数十万元,且合同期限较长,消费者要承担经营者倒闭破产、卷款潜逃等风险。因此,应慎重选择和购买这类产品。签约时应要求商家把口头宣传写入书面合同,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消费者在未全面掌握商家背景和分时度假产品的情况下,不要购买。

  陷阱5:教育机构 王婆卖瓜

  现象及危害
  有的家教类及专门考试辅导类机构,宣称所谓的“名师家教”、“保过班”等,实际上夸大其辞。一些职业培训机构自称挂靠权威部门或名校,其实鱼目混珠、培训内容严重缩水。一些厨师、机械师、电脑工程师类培训机构,以结业后安排工作为诱饵,对消费者实施欺诈。

  律师点评
  《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进行让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何桐雨

  消费贴士
  要选择有办学资质的机构。在选择出国留学中介时要注意,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从事该类中介服务的机构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家长应根据孩子的客观情况,不要盲目跟风攀比,不要“以辅代学”,要根据孩子的学习接受程度等制定校外辅导计划。慎重选择“保过班”,避免在预期效果没有达到时,造成不必要的金钱浪费。签约时应注意查看条款内容,尤其注意对教学预期效果未实现标准、经济补偿或教学补救方面的条款,如有疑义应立即提出,尽量通过补充条款加以明确。

  陷阱6:数字广告 天花乱坠

  现象及危害
  一此广告喜欢用数据来说明产品的优点或受欢迎程度,如电视热播的某奶茶广告,称其每年卖出多少亿杯,杯子连起来能绕地球好多圈等。

  律师点评
  《广告法》第十条规定:在广告中使用数据的,必须标明该数据出处。但在一些广告中,言之凿凿的数据并没有标明出处,不仅涉嫌违法,而且对消费者存在误导。——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洪波

  消费贴士
  广告中有数据说明而不标明数据来源者,不要轻信。不购买类似广告宣传的产品,能达到打击虚假广告的效果;工商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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