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总理表示,今年提高个税起征点,引发全社会关注和讨论。新的个税起征点如何确定?征收方式又该怎样调整?《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史小诺):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海内外的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我们将会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所办的第一件实事。我国的个税起征点将会如何进行调整?调整之后的个税起征点将会对老百姓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下一步的个税改革又该会如何进行?今天我们将会就此展开评论。
今天的评论员是马光远和刘戈,首先一起来看一下相关的新闻背景。
解说:2月27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继2009年和2010年2月底后,第三次接受过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海内外网民实时在线交流,重点谈论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约2个小时的在线访谈交流中,温家宝总理回答了20多个网民的提问,其中,绝大部分都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直接相关。
温家宝总理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已经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本周三将进行讨论,讨论决定以后将报人大批准。”他说,“这将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的方法,这是政府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信息披露后,立刻引发网民的热烈讨论。网友“芹菜根”留言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如今天的一场春雨,滋润着普通工薪阶层的心。”
当天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报告指出,目前在个人所得税政策中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人口因素的条件不成熟。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抓紧解决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按照“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主持人:改革个税制度,提高个税的起征点确实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于广大的中低收入的阶层来说,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件增加收入的一个好事,那所以我们看到2011年政府把第一件实事就锁定在了这个个税的改革上面。
刘戈:上次调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的是在2008年的3月份,那个时候从1600元提高到了2000元。但是这两年我们知道通货膨胀非常的厉害,那么原来的2000元到今年就不止2000元了,这是其一;再其二,你看,2009年北京市的平均的工资大概是每个月4000块钱,那么也就是说达到平均工资以上的人那么最后都要征税,那么以前这税我们知道它是少数人征的,在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一个月70多块钱,那个时候800块钱的起征点,我觉得是非常遥不可及的,觉得什么时候我要是能达到这800块钱的这样的,可以交税的这样的一种身份。
主持人:太棒了。
刘戈:那我就觉得太爽了是吧,但是现在变成了普通人的这样的一种纳税的起点。而且还有一个新的变化,去年夏天我到江浙一带去考察,那么发现很多地方,你比如说制衣厂的一个成熟的一个熟练工,他的工资现在已经提高到了2500元,3000元,甚至更高,那么很多的农民工他们的工资现在已经达到了起征点之上,所以这个时候可能就是要马上调整这样的一个起征点,那么可能是大家的一个众望所归吧。
主持人:所以这个改革的紧迫性是放在跟前了。
刘戈:对,所以温总理有一个明确的表态。
马光远:其实这几年个人所得税一直是全国关注的一个焦点。
主持人:对。
马光远:我记得每年“两会”的时候,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的议案肯定会进入到前十名的,不仅仅普通老百姓关心,全国人大代表,包括宗庆后,包括李书福,他们在提案的时候不仅仅提企业的所得税,更提个人所得税,而且特别强烈要求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要提高到5000元以上,这几年无论在中央还是地方的“两会”上我们都能看到这样的;第二点,这两年个人所得税增长的确非常快,我记得从1980年可能设立以来,如果从1994年开始算,那么到现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的这种年增幅在30%以上,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税种之一。以去年为例,去年这个我们的个人所得税突破了4000多亿,增加了888亿。
刘戈:1994年那时候只有是几十亿。
马光远:只有70多亿,增加了20%多。我们这几年要刺激内需,扩大内需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甚至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要把内需作为三驾马车中的第一驾马车,那么如果说居民不仅仅收入上不去,而且要为低收入交税的话,无论从民生角度讲,从经济发展方式角度讲,从公平的角度讲那么都是一个不能够接受的一个事。
主持人:经过这几年确实是这个个税起征点确实是到了必须要调整的时候了,那关于这样一个话题,我们接下来一起来看一下网友对此事是如何进行评论的。
我们看到第一位朋友“四川甘蔗”,他说“起征点应该按照个人收入的高低,城市消费的高低来调整。”他提到城市消费的这个消费的高低,“大城市的收入在5000元以上可以征税,小城市在3000以上可以征税,减小贫富差距,收入低和穷人不征税。”我觉得说得也是很实际的。
我们再来看看下面这位朋友,“东邪西毒”他说,“目前生活物价总体上涨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调高是应该的,而且希望个税起征点调高的幅度大于物价上涨的幅度,我觉得个税起征点应该与当地食品价格和房价挂钩,比如说当地的房价如果是每平方米1万元,那么个税起征点就是1万元,当地居民的月基本生活开支如果是每个月2000元,那么个税起征点应该高于基本生活开支的5倍那就是1万元,两种情况取其高者。另外,希望国家对个税的征收尽快改为以家庭为计征对象。”他这个说法是不是也是很合理的?
刘戈:对。很专业的计算的。
马光远:对。
主持人:我们看到个税的改革确实是承载了很多民众的共同的期望,我们也知道个税改革它是有一个历史的进程的,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片子一起来了解一下我们国家的个税制度的改革历程。
解说:一头连着国际,一头牵着民生。个人所得税改革已走过30多年的历程。
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由于当时居民收入较低,这个税种纳税对象主要以在华外籍人士以及少数收入较高者为主。
1993年10月,国家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使个人所得税制更加统一规范。
内外两套税制统一,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最终确定为800元每个月,新起征标准从1994年1月1号起实施,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800元的个税起征点逐渐不太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2005年10月27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定为1600元,并于2006年1月1号起施行。800元的个税起征点成为历史。
2007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决议,个税起征点改为2000元每月,自2008年3月1号起实施。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把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而同时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50%左右降为30%左右。
个税起征点是指,假设一个人的工资收入为3500元,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2000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起征点免征额,个人所得税是3500元减去2000元后,对剩余的1500元按照试用税率公式来征收,工资薪金收入不到2000元的免交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这个个税起征点到底应该是多少?那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所做的这样一个调查,我们看到超过7成的受访者认为这个个税起征点应该是高于3000元,占到了76%,有18.6%的人认为应该是2500—3000元之间,还有就是很少的一个数额7.1%的人认为目前的起征点是比较合理的。
那同时我们看到,就是个人所得税它起的作用主要是一个调节作用,让富有的人,有能力的人多纳税,让没有能力或者能力弱的人少交税,它起到的是一个调节作用。刚才我们讲了这个调节个税的必要性,接下来我们来讲一下怎样调是最合理的?
马光远:事实上你说各个国家的个税其实不一样,但是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理念,就是个税建造的调节收入分配的,那么最佳的结构它就应该是穷人不交税,中等收入少交税。
刘戈:对。富人多交税。
马光远:富人多交税,这是一个最合理的结构。但是现在我们看,我国的个税那么根据调查的话,50%以上的税是由工薪阶层交的。
主持人:太不合理了。
马光远:那么也就是绝大部分的人交税者是中低收入阶层。
主持人:这就负担太重了对于他们来说。
马光远:那么要改变的话,从两个角度去改变,第一个是让穷人不交税,穷人不交税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起征点,也就他的收入从什么时候开始征?这是最主要的。那么根据我们的调查,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的话,大家对提高到什么程度?是分歧很大,那么有没有一个国际通用的标准呢?事实上学术界是有一个标准的,比如说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的话,公认的标准是什么?就是人均GDP的2倍,这是一个起征点;第二个标准是什么?是人均劳动工资收入的1.5倍,那么按照GDP的2倍来算的话,我们去年GDP是39万多亿,对吧,人均3000多块钱,2倍是6000多块。
刘戈:按照美元。
马光远:第二点按照人均工资算的话,现在的人均月工资3000多块钱,对吧,1.5倍的话4000多块钱,差不多5000块钱。也就是说把这个标准如果按照国际上这么一个标准算的话,定在5000到6000之间是比较合理的;第二点怎么算呢?就是说让富人多交税,那么让富人多交税的主要第一个是要税率进行调整,你看我们现在的税率我觉得挺奇怪的,你看最高的是45%,个人最高税的税率,最低的5%,有九档的这么一个税率,有很多富人他的收入来源是非常多的,比如说他办企业,炒股票,财产性收入非常多,但是当他一看到个税的最高点是45%的时候,他就不会把自己的收入主要通过个税来交了。
主持人:避开这个。
马光远:因为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最高是多少,25%,25%—45%之间有一个很好的套利的机会,也就是说很多人,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老总,按照每年的薪金统计的话,比如说这个金融业的,很少有人说交这么多的税,为什么呢?因为他把这一部分收入可以放到企业里边来交,按照企业交才25%,按照个税交45%,所以我们的税制设置是有问题的,那么如果说要改善的话,现在急需把这么一个九档的这么一个税率往下压,我觉得有四档,有五档就可以,而且把最高税率不要跟企业所得税拉得太大,你拉得太大的话,大家肯定有个逃税的这么一个空间。
主持人:对。
马光远:我觉得最高设置30%就可以。所以我们现在谈个税改革的话,不仅仅谈到一个起征点,当然起征点是非常重要的,更涉及到怎么样设置我们的税率,怎么样设置我们的整体的一个扣除的一个结构,让税收本身既体现公平又体现效率,让富人既多交税,让穷人的负担轻一点,我觉得这是我们改革的一个方向。
主持人:我们也知道劳动的薪酬收入是我们这个社会大多数人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所以调整个税起征点也是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的利益和权益,那么新一轮的个税改革将会给我们经济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在国际上的征税方面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去借鉴?稍候我们回来,马上继续讨论。
解说:新一轮个税调整会影响到谁?国际经验又将如何借鉴?未来个税改革将会怎样进行?《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欢迎回到我们的节目,关于国外在征税方面,他们有哪些先进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接下来通过一个片子一起来了解。
解说: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整个联邦税收收入的45%左右,是对财政收入贡献最大的税种之一。
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
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
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彩、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
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
美国有严密的个税征管制度,征收率达到90%左右,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60%以上。奥巴马政府上台以来,致力于推广均贫富的税收政策,2009年美国老人家庭约有55.3%的家庭免交联邦所得税,年收入1万美元以下的家庭不用缴税,而年收入10万到20万美元之间的家庭只有4.9%不需缴税,年收入10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只有1.1%的比例不需缴税。
日本,个税根据个人所得多少而定,扣除必要的成本以及各免费项目和税前扣除项目,剩下的按一定税率交,收入越高缴税越多。
年收入330万日元以下者交10%,年收入330万—900万日元者交20%,年收入在900万—1800万日元者交30%,年收入在1800万日元以上的交37%。
英国,2010年4月开始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新政规定,最高税率达到50%。英国税务海关总署预测,2010纳税年度,英国将有27.5万人,也就是人口总数的1%按最高税率缴税,税费可达414亿英镑,占英国全部所得税收入的25.7%。
主持人:我们继续一起来聊一下关于国际经验,刚才片子当中已经介绍了几个国家,他们的个税的征收模式。两位评论员还有没有什么其他国家的,或者具体的更好的经验可以交流的在这里?
刘戈:其实在很多国家刚才我们都看到了,他们的税收大体上都是按综合税制,这是一个特点。另外一个,很多国家是按年征收,那么这样我们国家基本现在确定的一个方向的话,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结果,但是其实是可以借鉴的。另外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所有的发达国家征税的特质就是要让少部分的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税收。比如说美国,那么美国最富裕的1%的家庭,他们的收入,年收入是相当于占整个社会的19%,但是他们所交纳的总的税收占到了39%,你看19%到39%,就是说他们所交纳的税收是高于他们自己的收入所在整个的国民收入里头的占比的。
主持人:对。
刘戈:所以的话这是一种合理的税收制度,而且按我们国家自己的实践来看,我们现在看个人登记12万元以上的,那么要进行一个纳税登记,那么现在来看的话,我们国家去年是有240万自己登记的人,他们所交的税就占到了所有个人所得税里的35%。
主持人:这个数字有没有可能会,其实比实际的要少呢?
刘戈:有可能,但是你看这个比例,就是说你从很少的富人身上就可以收到很大的税收,而这种税收方式呢,每一个人收的几十块钱,一两百块钱,其实效率也不高,最后也不能达到公平的这样一种效果,所以怎么样你通过一个税收的登记制度,把税务机关的精力用在对少数富人的征税。
马光远:事实上我们国家,我记得在2006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时候,当时就提出我们税收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学习国际上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这么一个税制,就是我们讲综合的一个税制,但是现在来看的话,整个我们现在的主要精力还是在个税起征点上面。刚才刘老师讲了,就是说我们我国的现在的这个纳税人口差不多是50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例非常低,只有3.8%,但是我们看到高收入阶层,以12万以上的这种自行申报的人只有240万人,占纳税人口不到5%,但是这些人口占交税的比例,按照我们目前的统计35%,所以我同意就说我们在整个税收的结构里边设计的时候,还是给富人多设些,当然整个税制制度,我们仍然是鼓励创造财富的,而不鼓励说大家这个偷懒等等来致富。所以我们第一个是税率,我们当然也要降低,我觉得总体45%的税也是高了一点,但是我们把针对性要增强一点。
第二点就是我们看到无论是美国也好,还是日本也好,在整个的个人所得税方面考虑的扣除因素是非常多的,也就是说充分考虑到大家生活中的一些实际支出,我们现在在考虑的时候,唯一考虑的因素是什么样的,你的个人消费支出,我们除了消费支出以外还有赡养支出,还有买房子的支出,还有自我教育的支出,还有医疗支出等等,我们的支出是非常多的,那么这些支出在国外的个人所得税里面都是要考虑的。
你比如说在美国,个人有一定的选择权,你可以选择以家庭来申报,也可以选择以个人来申报,但是不管以任何方式来申报,你都可以把你所有的支出,包括你赡养老人等,包括甚至你抚养配偶的,抚养孩子的支出你全可以算进来。
主持人:但这个工程会不会太庞大了呢?
马光远:我觉得刚才刘老师讲了,就是说我们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富人身上,少数的富人他承担的税额是最大对吧。
刘戈:那么多税务人员其实可以腾出来……
马光远:而且我觉得我们制度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把人想成好人,不要想着这样的话要是说按照某一个很复杂的税制的话,我们可能对每一个人查起来很难,从国外,特别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来看的话,他根本没有考虑说我查起来难度有多大,而是充分考虑到你个人的自觉性,如果你不自觉的话怎么办,有个人征信系统,就是个人征信系统的话你会得不偿失啊,所以我们认为第一人是好人,第二点富人应该多交税。
主持人:在进一段广告之后,我们接下来可以继续来听一下,我们特约评论员他们有着怎样不同的声音。
主持人:欢迎回来,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听一下我们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他们会有怎样不同的观点。
贾康(财政部科研所所长):大方向我们希望把个人所得税所谓11个分类,至少把其中的一些东西归并起来形成综合,先走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综合起来以后个人所得税所谓再分配优化调节这个作用就会强化,另外就是在中国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后有没有可能考虑家庭赡养系数,管理部门应该更开明地组织部同观点充分的互动,必要的时候应该像我们过去做过得那样举行听证会,严肃的,有准备的,比较充分的把不同意见都摆出来。
张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这次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或者说免征额的调整,我认为考虑到通货膨胀实际生活费用等各方面的因素,在现有基础上应当有所调整,提高,但是同时我们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财政收入的筹集功能,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调整到2500元到3000元,应当是相对合理的。
除了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的相应提高之外,工资薪金所得现在是9级累进税率,相应的减少税率的数量,扩大税率的级次,也是工资薪金所得未来改革的一个重大的方向。
主持人:那么关于这次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两位评论员还有怎样好的希望和一些好的建议?
刘戈:其实我们现在各种宣传机关一般都是在强调要建立大家的纳税意识,我想增加一个要求,还要增加纳税人意识,也就是说我们不光是个人所得税是纳税,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每一个消费行为都是纳税,所以呢,有了这样的一个意识以后,我觉得那么可能会减缓有一些专家所怀疑的那样,如果我们这个起征点提高了以后,就很多人缺乏纳税意识这样一个概念。
马光远:我觉得未来整个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一个提高,就是首先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且这个起征点不是说提高一次就完,而且应该跟物价水平相适应,也就是说随着CPI的变动,每年有一个规定的基数的变动,这个变动完全可以写入个人所得税法里面。第二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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