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线材和螺纹钢期货交易—— 本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开展线材和螺纹钢期货交易,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等商品期货新品种”的重要战略部署而做的决定。 按照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会尽快批准上期所挂牌其期货合约。业内人士认为,钢材期货的推出将加强钢铁价格的透明度,使企业更好地管理风险。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一直以来,钢材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为明显。钢材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无法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中,相关行业企业运用铜、铝等有色金属期货交易在应对价格剧烈波动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钢材现货企业利用钢材期货市场来发现价格并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也日益强烈。 据了解,目前上期所已完成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梯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 钢铁期货的“破茧而出”,必然会形成市场化的市场机制,有利于加强行业的资产配置和竞争市场化。而近期钢铁板块飙升,也让人看到了新的投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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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我国钢材价格全面放开,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1993年3月,苏州商品交易所率先推出了φ6.5mm线材期货交易,之后,天津联合期货交易所、沈阳商品交易所、重庆商品交易所、上海建筑材料交易所和北京商品交易所也相继推出该品种的期货合约。 1994年3月,由于当时国内期货市场发育不成熟,线材期货交易后期出现了过分投机的违规现象,国务院暂停了线材期货交易。 1996年,我国钢产量首次突破1亿吨,成为世界钢产量最大的国家,并在此后一直位居世界首位。 2006年,我国开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材出口国。 2007年,我国钢产量4.89亿吨,占全球总产量的36.4%,超过了钢产量排名第二至第八位国家的总和。2007年共出口6264万吨,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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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期货上市品种为螺纹钢和线材,交易单位均为每手10吨,最小变动价位为每吨1元,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正负5%。 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交易手续费不会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设计方面,最小交割单位为300吨,合约交割月份为一至十二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5个工作日,采取实物交割方式进行交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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