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广东将土地“承包期”长期化
    2008-10-20    作者:陈清浩    来源:南方日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突破性的政策措施,为新阶段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将成为农村改革工作中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昨天(10月19日),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江惠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农村研究人员,他对《决定》的出台感到振奋。
  在采访中,江惠生对农业家庭经营体制长期化、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两个问题尤为重视。他认为,农村农业富余劳力的转移,处理好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关系是关键。

之前一些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定存在缺陷

  记者:《决定》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推动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结合广东的情况,您如何看待这两个问题?
  江惠生:农村富余劳力的转移,妥善处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关系是一个关键。之前我们一些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定存在缺陷,国家文件规定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用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双方商定转包费、租金、转让费;凡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一般是地级以上的城市)的要交回承包地。一些实际情况表明,这种规定可能比较“粗线条”。对于迁入城市者,对其原有的承包经营权没有一点补偿可能不行,他宁可保留一两个农村户口(如老人户口)、算作兼业农户而保留承包地,宁可让土地丢荒(一些地方丢荒地不少)。

今后要因承包经营权流转而调整土地

  江惠生: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问题是,要切实长期稳定农业家庭经营体制。中央和国家文件规定土地承包在原有十五年的基础上再延长三十年,一般计至2030年或2033年,现在仅剩下22年至25年,很快就过去,这对于职业农民、农户来说,仍然预期不足、心中无底,生怕变。虽然之前中央、国务院主要领导人说过“三十年后也不要变”,“永远不变”,但没有正式文件明确规定。
  延长农民的土地“承包期”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目前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结合“双转移”,全面清点现有的农地承包经营权人,加以确认,切实承认经营权的物权,不准乱动,切实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今后的土地调整,不是因为新增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而调整,而是因承包经营权流转而调整,给予转移出去的劳力和人口以合理的、基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经济补偿,使农业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与“耕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农地承包经营权向职业农民转移———农业农村内部的“双转移”,走上良性循环的、法制的轨道。

让农民住宅及农村宅基地流转起来

  江惠生:此外,我们还认为,广东应该改革宅基地制度,进行宅基地确权和促进流转工作。目前,广东全省农村宅基地的总面积1000万亩左右,约相当于“坚守耕地面积3000万亩”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户均六分多地,存在布局分散、用地量大、占用耕地多、用地效益低、生活与生产缺少功能分区等问题,已对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制约和限制。其根本原因在于宅基地制度,类似“福利分配”,但有权势及一些“老板”多占多用,一户多宅;有的建新房、弃老房,或迁入城镇而弃用,不少宅基地荒废;现行政策未能确定农民住宅及其宅基地的财产权,不能流转。建议广东先行一步,尽快开展对全省农村宅基地的清理、确权、登记工作,承认农民住宅及宅基地的私人财产权、用益物权,使之流转起来。
    当前,农村基层许多问题需进一步理清,千头万绪,如果土地制度创新方面能率先突破,其他问题就好办了。

进一步明晰“集体”的财产到底归谁

  记者:与全国一样,广东的农村制度包括现行的土地制度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广东要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排头兵需要有哪些突破?
  江惠生:关键是要坚持制度创新。一是组织制度创新。要重塑农村组织的微观基础。从一个村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职业分化、人口流动,目前所谓“村民”,成员多种多样,有的虽居住于原村却早已不从事农业,经济社会活动不在村,因此村民委员会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构成是不同的,两者不能互为替代。农民的组织不要搞“政经合一”。要让农民的组织有话语权。二是产权制度创新。“集体经济”的财产到底谁所有,要进一步明晰。三是土地制度创新。要坚持家庭经营制度长期不变。按文件规定目前土地“承包期”只剩下23年左右,23年后怎么办?因此,将土地“承包期”长期化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要制定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的有效政策,让那些准备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的农民安心地放弃承包地,“愉快”地转移出去,让“耕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

  相关稿件
· 允许土地流转 摆脱小农经济 2008-10-20
· 土地流转仍要“摸石头” 2008-10-20
· 新一轮土地流转出现“非粮化”冲动 2008-10-20
·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勿需过度解读 2008-10-20
·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如何支持“土地流转” 200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