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关于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工人工资的讲话,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但如何保证政策的实施到位,仍然是一个争论比较大的焦点。为此,本报组织了相关报道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五项措施有哪些具体实施细则?如何确保效益不好的企业或是私营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怎样才能使“要涨老板工资先涨员工工资”的做法合法化?带着一系列的问题,记者近日致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就上述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研,不久后相关政策将会陆续出台。
政策力挺“上调工资”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的五项措施中最引人关注的一项措施是,我国将力争在未来五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也就是说,今后职工的工资决定办法要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达成,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确定职工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事实上,我国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目前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并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有52万多份,涉及6000多万名职工,约占中国职工总数的一半。“但由于政府部门认识不够、企业积极性不高、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人才缺乏等原因,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进度相对缓慢。”邱小平说。 邱小平透露说,为确保各类企业在未来5年内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还要完善相关法律,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要求。
“涨工资”剑指收入分配不公现象
实际上,社会上对上调企业职工工资的呼吁由来已久,在近年来的两会上,不断有代表、委员为此荐言献策。专家称,员工的工资收入问题事关我国收入分配秩序,如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收入分配秩序得到规范,不仅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 从目前来看,我国收入分配秩序还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和谐音。比如,国有企业分配秩序不规范,对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收入水平和职务消费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工资外收入渠道多,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化公为私的现象仍然存在;垄断行业凭借行政垄断地位和准入管制,既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又垄断市场,获取了高额垄断收益,并通过各种形式化为本行业的高工资和高福利;公务员工资制度外的各种津贴补助名目繁多,标准不规范;事业单位改革滞后,很多事业单位既享受行政机关的福利,又享受企业化管理的创收机制,收入分配随意性也比较大;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随意压低、克扣、拖欠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存在制度缺陷,一些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能按时扣缴,而一些不靠工薪的高收入者往往存在征管漏洞等。 专家分析,收入分配领域的这些不和谐音主要是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领域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改革滞后,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约束机制没建起来,制度缺失导致收入分配的无序和监管不力;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缺乏有效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调节收入的税制不完善,面对社会上财产累积与占有上的日益扩大差距,财产税制建设滞后,调节无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基础建设滞后,金融和财产实名制及其监测体系不健全,个人收入信息难以掌握,监管缺乏依据。
经济高速增长不能以劳动者过低收入为代价
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的GDP增速是发达国家的好几倍,但工资增速却远落后于这个幅度。日本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其工资的成长速度比美国快70%,到1980年就已经与美国持平,这一段路程大概用了30年时间;而从1978年至今,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了近30年,工资水平却只有美国的1/20、日本的1/24。在制造业,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甚至比上世纪90年代经济才开始快速增长的印度还要低10%。 提供上述数据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红领认为,中国劳动力的价格之所以长期低下,与国家采取的竞争策略是分不开的。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在经济竞争中要获取竞争优势,办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加大经济活动中的科技、教育投入,在增加本国人民福利的情况下,提高经济活动的生产率;另一种则是以人为压低工资、放任环境损害为代价,从而赢得竞争中的价格优势。 “也许就法律、法规来看,中国政府的劳动政策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难以为劳动者提供有力的支持。”王红领表示,目前在劳动与资本的博弈中,劳动者所处的位势并不平等。劳动者自发式的抗争,在资本的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于是,这就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措施来改变这一现象。 而面对“工资未涨物价先增”的现象,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沈立人认为,提高城镇居民的工资收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他说,物价的上涨对有钱人来说影响不会很大,但是对低收入者的影响却很明显。“涨工资”的益处将直接或间接地拉动整个社会商品消费。 “我们期待上调职工工资这一政策能够真正落实,从而使政府采用经济杠杆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富民增收,这也有助于促进中国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和GDP的进一步提高。”沈立人如是说。
网友之声:这种状况早该改变了
●国有企业“能人”标准是什么?谁给管理层自行定自己收入的权利? ●所谓“能人”、“精英”,离开了中国特色,换上别国的制度和环境,可能还比不上常人。“能人”、“精英”的畸高收入,并非“货当值钱”,实质上是对国家资财的侵吞和对普通职工的剥夺。早该改变了![详情]
大家谈:集体协商是核心 目前薪资水平普遍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的因素,是劳动者缺乏有效的争取合理薪资的制度和通道。企业往往是单方面制定薪资,且完全以企业效益来定薪资,有时甚至故意压低工资,职工虽然有不满,但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即要么辞职,要么默默忍受,根本无法有效地争取合理的薪资水平。[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