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自中国2008年启用新反垄断法之后,多起针对大型中国企业的诉讼已经立案,涉案企业包括中国移动通信、中国网通、百度、盛大网络和中国石化。《经济参考报》记者对这些案子进行追踪发现,各法院对这些案子的立案和审理都极为审慎,这些诉讼至今都未有任何结果。 如中国网通一案。2009年6月25日,“反垄断第一案”——北京律师李方平诉中国联通所属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垄断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起案件不仅是在《反垄断法》实施首日即起诉的,而且是当天全国范围内提起的反垄断诉讼案中唯一被受理的。 然而记者获悉,此案在6月25日开庭审理,已经是两次更改后最终确定的日期。2008年9月法院受理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传票方式通知本案于2009年4月21日开庭。至2009年4月20日,法院又突然电话通知原告代理人,称因书记员有事而取消开庭,延期审理。此后一直未有本案开庭的消息。直到2009年6月中旬,法院电话通知原告代理人开庭时间改为6月24日下午两点且将不公开审理,理由为“涉及商业秘密”。但到6月23日,原告仍未收到来自法院的任何书面材料,遂电话联系。法院却突然又改口声称开庭时间改为6月25日且不公开审理。据李方平告诉记者,该案至今未宣判,只是以“此案意义重大需谨慎研究”为名进行延期。 再如唐山市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垄断纠纷案。2008年10月31日,受河北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冠珏的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把一册厚达91页16开本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送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一位官员手中,申请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调查,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发生在网络领域的第一例。 据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内部人士透露,由于此案是一中院受理的第一起适用2008年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案件,法院对于这个案子的审理极为慎重,此案于4月2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延期审理。据该人士透露,此案极有可能延期审理到明年一月,此后一中院可能继续向北京市高院申请延期审理。 不过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倒是比较有信心,他们对记者表示该案一审已开庭,判决将在今年年底(一审结束后6个月)宣判。百度则对被起诉一事没有否认,但对于案件情况和审判结果,没有表态。 北京书生读吧网诉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垄断纠纷案也至今未有结果。2008年12月31日书生读吧网刊登出一则声明,称由于《星辰变后传》作者收到盛大文学公司胁迫,暂时停止创作。之后该小说作者成为盛大网络旗下起点中文网签约作者。书生公司认为盛大网络利用其垄断优势,“挖”了自己的作者,并于4月20日专门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通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书生公司告盛大起点(盛大文学下属网站)垄断一案。2009年6月17日,上海市一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本案双方就盛大网络是否构成垄断行为进行了激烈交锋。但是本案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至于中石化被诉案,则根本没有立案。12月4日,北京律师李方平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诉状中认为中石化北京分公司销售93号汽油的行为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即“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并要求被告返还已付181元汽油价款中不公平上浮的8%高价部分,共计人民币13元。 据李方平介绍,海淀法院接受了他的诉讼材料,但没有受理,更没有立案。之后他就“是否立案”反复询问,对方则以“正在研究”为由回避,至今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本案的代理律师黎雄兵也确认,在提交诉状后,法院一直没有受理也没有开庭,原告曾继续上诉,但依旧没有法院方面回音。
吴汉洪:《反垄断法》还未获企业重视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汉洪对记者表示,虽然《反垄断法》在中国已经实行一年多了,但是很遗憾,很多企业对这部法律都没有特别的重视。实际上大企业要想在市场上获得好评,一定要仔细研究这部法律。
黄勇:反垄断应重点解决六方面问题
中国外经贸大学经济法系主任黄勇对记者表示,虽然中国反垄断已经具备了基本系统化的规则机构,执法体系也已投入运转,但法律细致化、完善化以及执法经验的总结、问题的学习、交流和思考,还需不断的推进,特别是在全球化背景之下。他总结,当前中国反垄断法应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
吴宏伟:《反垄断法》应进行“法律适用除外”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吴宏伟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认为,任何一个企业都要遵循《反垄断法》,但对于那些涉及到国家安全和资源掌控的领域,在立法过程当中,则应当进行法律适用除外的安排,不能进行随意的竞争。《反垄断法》未涉及对这些方面的法律安排,可以看作是一个缺陷。
阮葆光:反垄断私人诉讼将会增加 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争议解决合伙人阮葆光(Peter
Yuen)20日在香港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生效以来,个人以及中小型企业已开始积极试探这部新的法律将如何执行,一些针对行业巨头的私人诉讼已经依据反垄断法第50条被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