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巨头"抱团"谋求突破专利困局
    2007-09-24    原国锋    来源:《人民日报》2007-09-24 14版

  近期,TCL、康佳、长虹等内地主流彩电厂商陆续发布了中期财报。多数企业似乎都交出了不错的答卷,但是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大多数企业的主营业务彩电的业绩下滑。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导致彩电主营业务下降的直接原因是出口大幅下降。来自海关总署统计数据也表明,今年上半年,我国内地累计出口彩电2255万台,同比下降了48.7%。而出口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到专利收费的困扰。作为生产量居全球首位的彩电生产大国,中国彩电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知识产权之痛。

彩电业陷入知识产权困局

  我国彩电工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产化“四步曲”,经历了生产、市场、技术格局的调整,建立了从彩电整机到基础元器件配套的产业链,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彩电工业体系。
  目前,彩电行业已成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中发展最快、国际化程度最高的支柱行业之一。近年来,我国生产和销售的彩电量占全球一半左右。
  随着从模拟技术向数字技术转变,从国内市场为主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变化,国内的骨干彩电企业共同面临增长速度放慢、生产能力过剩、市场竞争加剧、知识产权壁垒、技术难度加大、外资压力加强和产业利润下降的形势,促使我国彩电业步入一个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问题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彩电行业持续发展最为迫切的问题。
  今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外作出“自2007年3月1日起,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且进入美国市场的电视均须符合ATSC(数字电视)标准的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自上述之日起,美国将对出口到其市场的所有彩电征收每台20至30美元的专利费。
  诸如此类国外发起的知识产权“围歼战”已经震动了我国数以千计的企业,甚至给我国许多企业带来了生存危机。例如,法国、美国、加拿大公司已经要求中国电视机企业缴纳专利费,并以集成电路、童锁等配件上的专利被侵犯为由要求本国海关扣押从中国进口的电视机。
  “专利的基础是技术标准,而实现与发达国家技术标准的跟踪与突破,我国彩电企业单枪匹马显得力不从心。抱起团来,形成合力,整合技术资源,寻找关键突破口,这也许是我国彩电企业的明智选择。”中国电子标准化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说。

中彩联尝试破题才刚刚起步

  “可以说,在当前的制度架构下,单个企业已经没有能力抵制海外大厂在我国的知识产权部署。”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说。2007年4月,由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新科、夏新10家中国彩电骨干企业合资组建的“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此举被认为是我国彩电企业应对海外出口专利费问题的“抱团之举”。
  的确,中彩联的诞生,正是缘于这场没有硝烟但却异常激烈的专利之战。由此,中国彩电企业从单枪匹马作战转向联合进军海外市场成为可能。
  由于中国彩电企业最早都是以生产为主,研发上常常被动接受国外家电联盟制定的技术标准。而且,因技术水平的差距和专业法律知识的缺乏,面对国外企业的侵权指控,无法对其专利进行有效分析。
  仅以数字电视专利为例,据统计,在中国数字电视专利申请中,68.7%被14家外国公司占据,其中松下电器公司和三星电子公司的申请量超过了中国公司的总申请量,而且其申请涉及了数字电视的每个技术领域。
  郝亚斌认为,必须建立一个技术与专利创新的公共平台,尊重知识产权,拓展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通过建立“专利池”解决单个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帮助我国彩电企业更好地走向国际化。
  记者从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获悉,“专利池”将包括有关国内彩电的专利,与国外相关研发机构合作开发运营的新专利,还将向国外企业购买国外专利,池内所有专利实现企业共享。现在已有10家企业将专利投入到专利池中,目前池内已有500多件专利。   
  即便如此,这也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联合创新、共同推进自主专利池建设的发展道路才刚刚迈步。要知道,这些“巨头”在彩电市场中同时也是实实在在的竞争对手。让竞争对手们真正地抱起团来,谈何容易?

“专利池”健康运营需要机制保证

  从理论上讲,组建由国内主要彩电企业参与的彩电“专利池”,可以吸收国内各主要彩电企业的现有专利,吸纳对行业、市场有价值的第三方专利,整合技术资源,形成整体优势,加强国内各主要彩电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专利池”能否成功建设和运行,关键还要有一套清晰、有效的机制保障。北京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后刘斌举例说,一项技术的研发投入、成果使用如果在一个公司内部来说,不存在什么问题,但如果发生在这个由多家公司联合组成的“池子”里,要做到科学、公正地分摊和分享,就需要有完善、科学的制度去保证。
  郝亚斌认为,彩电行业知识产权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摆在中彩联面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对国内外彩电专利技术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对行业专利技术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比较、分析工作,做好行业分析,推进电视机行业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
  由于中国的家电企业几乎没有在美国申请彩电专利,更不用说拥有ATSC标准的核心专利。因此,短期通过自己研发的技术组建专利池或专利联盟,解决不了迫在眉睫的美国ATSC标准形成的贸易壁垒。在推进专利池建设,着眼长远的、战略性考虑的同时,眼下比较切合实际的还是要通过兼并和收购,取得其他专利权人的核心、基础专利。
  “目前的专利许可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许多专利技术存在于关键器件,这些关键器件国内彩电企业多是从国外进口。根据现在的专利许可制度,专利人不向上游元器件生产商收费,而向整机制造商收费。这就造成部分生产整机的知名企业负担了很大的专利费用成本,而许多小企业由于不生产整机而免缴专利费。此种不公平竞争无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刘斌说。他建议相关部门对专利的联合许可模式和许可政策进行研究和调整,使收费模式能够维护被许可人的利益。
  “专利池”的建立与发展还要拓展视野,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校的技术交流和联合开发,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并形成与之挂钩的国家标准。加大研发投入,掌握了关键技术,并将关键技术保护以后形成标准,这样才能形成抵制国外巨头在国内市场大搞垄断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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