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信产部副部长奚国华在一个内部的会议上说,从2001年到2006年,我国电信资费下降了62%,下一步还将完善调整资费政策,通过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电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和老百姓带来实惠。
就在同一天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举办的一个论坛上,专家们就电信资费究竟还有怎样的下降空间进行探讨。
被专家们普遍关注的事实是,8月17日,中国移动公布中期业绩:今年上半年盈利接近380亿元。有人算了一笔账,这家运营商大概平均每天净赚超过2亿元。另一个相对应的情况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多次称,近年来,电信资费整体水平过高,月租费、套餐、漫游费、话费计算方式等都是消费者屡屡向他们反映的问题。
漫游费:取消还是降低
手机单项收费的坚冰今年来已经在一些城市被打破,漫游费能否随之松动,也成为消费者的期待。在专家那里,漫游费出现了取消派和降低派。
“漫游费是什么?就是一种强制消费。”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说,手机漫游只是以网络传输信息,其成本与本地通话并无差别。即使运营商对支持手机漫游有一次性投入,在收取了十几年的高漫游费之后,这项成本也已被稀释完毕。
此前甚至有专家说,“手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但目前,我国的漫游费仍然以0.8元/分钟或0.6元/分钟的标准收取。1分钟漫游的费用相当于4分钟本地通话费。张严方认为,手机漫游费应该取消,而不是仅仅降低。
“手机漫游成本为零?”漫游费的降低派、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对这种说法表示质疑。他解释说,“比如,河北消费者到北京漫游,北京这边要准备富余的交换机和网络容量。这个成本显然不能用传输量来计算。”
杨培芳认为,现在的漫游资费还是1993年定的标准,肯定高了。“漫游费应该大大下降。但不能取消。”杨培芳说。
他解释说,电信的资费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手机漫游费仅仅是整个资费体系中的一个部分,取消手机漫游费会影响到其它资费的变动并对电信市场的发展产生影响。比如,一下子取消漫游费会带来大量外地手机卡涌入北京市场,会造成网络管理的混乱,大家都使用某一异地手机卡会导致网络失衡。
坚持取消漫游费的张严方认为,取消了漫游费,手机用户必然会选择资费便宜地区的手机卡,这样就会促使本地电信运营商降低资费。
目前已有部分运营商在手机漫游费问题上做了一些尝试。但专家同时指出,“现在的‘免收漫游费’,实际上是运营商的广告陷阱。”以某一运营商的促销为例,其广告中所说的最低0.25元每分钟的通话费,实际上是需要消费者在最低消费500元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达到。
月租费:是否要保留
除了漫游费,近年来消费者抱怨较多的,还有手机的月租费。大多数消费者都希望搞明白,月租费的成本究竟来源于何处。
专家们首先介绍了码号资源这样一个概念:根据我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电信领域,码号作为有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码号资源占用费由电信经营者承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而且,对于消费者占用的码号资源部分,国家只是象征性收费,一个电话号码每月向电信经营者只收一分钱。
有专家指出,这一分钱和电信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的月租费相差太远。近年来,移动通信收入增长迅速,经营成本大大下降,已经具备了取消月租费的条件,不能再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来谋取移动通信行业的超额利润。必须尽快取消月租费。
专家建议召开电信资费听证会
也有专家认为,“从长远看,存量成本应该淡化,包月费用应该强化。”最好的收费方式既不是双向收费,也不是单向收费,而是包月制或封顶制收费。曾剑秋教授介绍,英国的移动电话市场也是按月缴费,视给予免费通话时间的多少决定月租金标准。
资费下调应该“软着陆”。杨培芳说,由于电信专业成本很难核算清楚;网间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成分;中国联通的财务状况虽然大大好转,但还是不能与中国移动的财务状况同日而语,移动资费不可能一步降到趋于成本的水平。只能在调研和计算了众多影响因素之后,制定一个符合现实情况的折中值,指导企业逐步下降。
举行实质性的价格听证来帮助电信资费合理调整,这是现场专家的共同呼吁。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业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电信行业的价格调整也应引入听证程序。
专家指出,虽然电信资费调整过程中对听证会有所运用,但目前听证会的程序运作过程中尚存在诸多缺陷。我国电信资费领域的听证会制度,应提高社会各阶层的参与程度,特别是要吸收消费者代表参加;要保证听证会主持的客观中立性;要掌握电信企业的真实利润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电信资费的下降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