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预警“绿色通道”卡在哪里
    2007-08-27    潘志贤 周立顺    来源:中国青年报

    “如果那天接到预警信号,提前知道会有大暴雨,我根本就不会让孩子去上补习班。现在学校都陆续开学了,我的孩子还要进行康复治疗。现在孩子跟我又哭又闹。”8月26日,郑州市民王女士看着自己的孩子心疼地说。
    8月2日上午,王女士的孩子去上英语补习课,不料暴风雨将路旁的大树刮倒,孩子被砸伤。
    当天上午9时,郑州出现强对流天气,灰暗的天空突然变得一团漆黑,正当人们感到惊恐不已时,狂风大作,暴雨如注,市区瞬间成泽国。这场持续40分钟的大雨让两人被卷进窨井失去生命,6人受伤。
    据当地媒体调查,大部分市民没有获得暴雨预警信息。事关老百姓安危的气象预警信息,缘何未能通过最现代的移动通讯手段及时送达?这条绿色通道到底在哪儿卡了壳?

    2007年8月2日,郑州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在暴雨中,失去了窨井盖的窨井吞没了两条鲜活的生命。国新供图
风雨欲来少人知

    记者调查发现,郑州市8月2日大暴雨来临之前,大部分市民并未接到暴雨预警信息。
    据悉,今年6月14日起实施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九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电子显示装置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早在两年前发布并施行的《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第十条曾作出具体规定:“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等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在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含更新和解除)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播发该预警信号信息。”
    据河南《大河报》报道,针对8月2日当天是否收到预警信息,该报记者曾在郑州市街头随机对100名普通市民进行了调查。其中,80多名市民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暴雨预警信息,只有11名市民从不同渠道获得了这一信息。
    “其实8月2日的天气情况我们已经提早知道,早上7时45分,我们已经发出了雷电黄色预警信号,要求大家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9时15分,我们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要求大家停止集会、停课、停业。”河南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赵培娟说。

河南华云公司:技术限制,交费用户优先发送

    据了解,目前,河南所有的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都由隶属河南省气象局的河南省华云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气象信息中心(也称河南华云公司,对外名称为河南公众气象预警平台)负责发送。
    “我们作出预警后,1分钟内就传给了河南华云公司。”赵培娟说。
    “8月2日那天,我们接到省气象台预警信号后就马上开始发送,但因为公司的技术限制,华云公司每小时最多发送给50万个用户,而仅郑州市的联通、移动客户总量就在500多万户,如果全部发完至少需要10个小时。没有办法,我们就只能挑选重要的客户优先发送。”河南华云公司总经理赵战友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交通等一些重要部门的工作人员担负社会职责,我们优先给他们发送,其次,我们优先发送的是交费订制天气预报的用户。”
    “预警信息我们可以免费发送给所有的人,但在郑州市,大约有43万手机用户(向华云公司)交费订制天气预报。他们肯交费订制气象信息,我们就认为他们是最需要气象信息的人,所以我们就要把预警信息优先发送给他们。”赵战友进一步解释说,所以有很多人到暴雨结束时也未接到预警信息。
    据赵战友介绍,目前全省预警平台有用户686.1万户,其中重点用户1.2万户,订制用户306万户,非订制用户378.9万户。
    “7时45分发布的雷电黄色预警信息,我们发送到172万用户时,又接到了9时15分省气象台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我们立即停止了原来的发送,启动暴雨红色预警的发布,一直发送到暴雨停止也没有发完。当时发送总用户数60多万,其中,重点用户发了2042户,订制用户发了43万多户,非订制用户发20多万户。”赵战友说。
    记者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查询”上了解到,河南华云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8日,注册资本5万元,经营范围是气象科技咨询服务、综合咨询服务。
    记者电话采访赵战友,询问华云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交费订制气象等信息时,对方称“现在很忙,没有时间”,匆匆挂断记者电话。

“没有和我们签协议的单位,我们不会给他们发送预警信息”

    最先报道此事的河南《大河报》记者在河南省气象局预报科见到了该局一份《汛期预报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和发布流程》。从该流程上记者看到,气象台在确定预警信号后1分钟内首先通知的就是河南省华云公司。在5分钟内才传真给河南人民广播电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河南广播电台播出部和省防办等单位,其次才传真给省委办公厅、交巡警控制中心、省交警总队等单位。而按规定应该传送的互联网站、手机短信等却未出现在名单中。
    “没有和我们签协议的单位,我们不会给他们发送预警信息。”河南省气象局一名工作人员说,而签署协议是否要向气象局交费,该工作人员却没有向记者说清楚。
    “河南华云公司是河南联通和河南移动的SP(增值服务提供商),其短信发送权限速度都是有限的,如果气象预警短信直接交给联通和移动公司直接发送,发送的速度就会快得多。”河南一家移动通信公司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联通、移动的短信发送速度可以达到每秒2700户,依照该速度,两大公司完全可以在20分钟以内将预警信息发送到500多万个用户的手机上。”
    既然通信公司能突破河南华云公司所谓的“技术限制”,那么河南省气象台为何非要让河南华云公司独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而拒绝与技术更先进的通信公司合作呢?
    其实,2002年8月16日,河南省移动通信公司已与省气象局合作推出“灾害短信免费预警系统”:当出现灾害天气时,河南省气象局将灾情预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移动公司,再由移动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预报短信免费发给所有移动手机用户。该系统开通不久后的8月24日9时,郑州风云突变,该系统及时发出了手机短信息通知,由于采取了有效措施,全市没有造成较大财产和人员伤亡。同样是灾害天气,在今年8月2日,却造成了对比强烈的后果。
    “河南省气象局很久以前已和我们终止了合作。”河南省移动通信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
    “按照政府令我们确实应该把预警信息直接发送给短信服务公司,并由他们直接免费发送,但是移动和联通以公司都是企业,人家企业就是要赚钱的,我们以前曾经和他们协调过让他们发送,但是没有协调成。虽然政府令要求他们必须免费发送,但我们传给他们后他们不发,我们气象局也管不了人家企业。”河南省气象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当地媒体记者分析不愿继续与通信公司合作的缘由。当记者追问“他们曾经和谁协调,怎么协调”时,该负责人却说“记不清了”。
    “气象预警信息时效性很强,如果我们半夜向联通公司或移动公司发送,我们找谁?他们不会安排专门人员值班。”河南华云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某说,“预警信息的专业性非常强内容也很复杂,发送给其他公司编辑很容易出错误,所以要通过我们专业的公司进行发送才不会搞‘乱’。”
    针对气象部门提出“通信公司不愿无偿发布”的说法,通信部门则备感冤屈。“联通和移动以及小灵通等公司都十分乐意为百姓免费发送气象预警信息,这实际上是救人的好事呀!”河南某移动通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国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明文规定,对于气象部门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各单位不得拒绝发布,你说我们敢不发布吗?”
    其实,河南气象部门一直拒绝向他们提供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如果这些通信公司从其他媒体上获悉预警信号再向手机用户发送,就会因“乱发预警信息”而受到河南省气象局的处罚。河南移动通信公司2002年所创建的“灾害短信免费预警系统”就是因此而夭折的。
    “我们要想得到气象局的气象资料,就必须交钱和他们签协议,如果他们认为我们有哪个地方做得不好,就会以拒绝提供气象资料来威胁。”另外一家通信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因为大家担心拿不到气象信息,所以大家心里不满也不敢站出来说话。
    对此,早先报道此事的《大河报》记者再次前往河南省气象局求证,但都遭到拒绝。他们说,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耐烦地说:“你们为什么非要追问这些问题?你们是不是不想让气象局跟你们合作了?”

中国气象局:气象预警信息免费发布

    “联通等无线通信公司好比是高速公路,华云公司则好比是公路上的运货车辆,如果仅靠华云一家给手机用户发短信所用时间确实会比较长,但如果所有路上的车辆都去帮华云拉货,所用的时间就会加快100倍甚至更多,但问题的关键是货主(气象局)要允许(或政府强制要求)别的货车帮他拉货。”河南省一家移动通信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对于华云公司的举动,有人一语道破。
    “如果这些预警信息都能及时免费向所有手机用户发送,那么很多人就没有必要再去订制河南华云公司的气象信息收费业务,这样一来他们的业务就会受到影响。”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孙勇认为,利用技术借口,“优先”发送重要的预警信息,实质上就是把预警信息作为一种商品,通过收费订制业务出售,不交钱的人很难享受免费预警信息服务。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气象局宣称他们的预警信息不收费,而实际上要想获得有效灾害预警,就必须每月交纳两元钱订制华云公司的气象服务。“河南华云公司目前有订制用户306万,全年收入可观,这些钱都去哪儿了?”一名姓翟的市民认为,气象部门把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大事当成自己的创收工具,令人气愤。
    8月20日,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朱祥瑞在接受《中国气象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气象预警信息为全程免费发布,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朱祥瑞表示,公共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气象信息的发布历来都是气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手机短信气象服务有两类,其中一类是当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气象台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应向所有手机用户发送预警信息。

公共气象资源不可商品化

    河南省某省直机关一公务员对此事很是不满,他愤怒地说:“如果地震局也成立一个公司,每月两元钱订制地质活动信息,谁订制就优先把地震的信息发给谁,难道说谁不订制就收不到地震信息就该谁倒霉吗?”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董广安说,这种利用技术手段优先发送预警信息,是一种寻租行为。从预警信息作为公共资源的特征来看,用来营利的公共信息已经丧失了公共属性,成为部门谋取利益的工具。它带来的是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公共福利的损失,影响了公民个体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郑州福春营销咨询工作室首席顾问贾福春认为,不论其如何辩解天气预警信息是免费发布,但一般人只要从营销角度理解,就会明白华云公司是把天气预警信息,作为一种天气预报短信预订用户的捆绑营销产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买一赠一的产品——出售给了付费用户。而没有预订天气预报短信的手机用户就不能及时获得预警信息,无法享受到预警服务。这能说预警信息是免费的吗?其实质就是一种变相的商业行为。是把垄断的公众信息资源当成了盈利的商品和手段。
    贾福春说,河南省气象局作为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向公众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是其职责之一。如果仅仅是技术原因,不能广泛发布信息,那么可以通过政府渠道,或移动、联通等单位向用户免费发布岂不更好?其深层次原因是某些领导服务意识、法律意识以及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
    “什么钱不能挣,竟拿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天气预警信息说事?”贾福春说,“怎么能用垄断公众信息资源来进行‘捆绑’盈利呢?”
    有专家表示,气象预警信息作为公共信息,主要目的是减轻灾害损失,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公共性,是政府为民众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受益者主要是广大民众。对这样一个有着公共特性的“产品”,理应由政府“制造”,它的发布主体也只能是政府及其所属的职能部门,而不能把其等同于娱乐信息、新闻资讯、益智游戏,任由运营商当成业务来做。把气象预警信息“完全打包”转手给商业公司,政府职能部门推卸了责任,却获得了利益。这种“好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备受推崇,但其行为却是短视的,是急功近利的表现,是政府管理缺失的反映。本报郑州8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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