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应当远离铜臭还是早学理财
    2007-05-17    王烨捷 郭云强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05-17 7版

    在北京的一些中小学校,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以日租5毛的价格向同学们出租连环画,还以支付利息的方式向同学筹募投资资金,他们以1.5元的价格向同学出售市场价1元的新鲜面包……面对孩子们小小的经济头脑,家长们一方面为聪慧的孩子感到骄傲,另一方面却担心孩子的道德底线被金钱打破。
    “我绝对不鼓励孩子这样做!同学之间应该讲感情,怎么可以这么小就开始谈钱呢?”说到自己5年级的儿子向同学支付利息筹钱投资的事儿,老张(化名)有些哭笑不得,“我们夫妻都不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也不懂得应该怎样引导孩子。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不支持他,不给他提供帮助,让他早些打消这种念头。”
    与老张的手足无措相反,美国洛克菲勒财团的创始人洛克菲勒在童年时代,祖父每周给他10美分零用钱,到周末检查是否增加,迫使小洛克菲勒到街头卖报,最终养成劳动赚钱的观念。对于我国青少年经济意识、金钱观念的形成和引导,我国的青少年研究专家、经济学家、教育学家也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和建议。

少年研究专家与经济学家观点截然不同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研究所所长孙艳宏认为,现在孩子的生活环境十分复杂,产生这种行为跟社会、家庭、媒体有关。“这种现象的产生是正常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在缺少理财教育的情况下,孩子可能在电视上看到或者生活中见到一些经济现象,进行机械地模仿,是对市场行为消化不良的结果。”
    孙艳宏认为应该客观、平静、理智地看待这种现象:“毕竟他们是孩子,对社会不是很了解,对市场消费消化不良。他们很直接地认为为别人服务可以收费,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另外一方面,我们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注。告诉他们为身边的人服务不应该收费,因为市场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的,比如给爸妈刷碗应不应该收费。这种情况不一定会影响学习,但是会影响他的同伴关系。”
    “家庭跟孩子接触的最多,所以担负的责任更大些。我们应该提倡互助和助人为乐的品质。具体应该让孩子体验一下,他自己就会慢慢理解很多东西。另外,家长应该注意自己的言传身教。避免对对孩子的全面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孙艳宏建议。
    然而,留美经济学家薛兆丰却与孙艳宏有着截然相反的看法。他说:“教育是为孩子将来适应社会并给他(她)自己带来最大福利做准备的。”
    “大人常常一厢情愿地要求孩子和其他同伴分享他最喜欢的玩具,这有点不切实际。大人经常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跟别人分享吗?好像不是。那为什么要求孩子做大人不经常做的事情?等他长大后,又需要重新适应真实的社会。我想,最好是把这个社会的真实情况告诉他,演示给他看,让他知道,和别人分享——适当地分享——能让自己更快乐。”
    薛兆丰认为这样一个原则是可取的:“大人能做到的,就要求孩子也做到;大人能尽量做的,就要求孩子也尽量做;大人肯定做不到的,就从不要求孩子去做。”
    他说,涉及到钱的问题,也是这样。出租书籍、集资投资、转卖食品,它们本身都是中性的行为,而且是将来孩子们到社会上一定会从事的行为。为什么不好好利用这些机会,让孩子们演习真正的生活呢?出租书籍一定赚吗?书籍损坏了谁负责?投资一定赚吗?怎样安排学习与研究投资的时间?面包能这样出售吗?面包的价值是多少,而万一吃坏了肚子,损失和责任谁能担当得起?是不是得挑选别的物品来练习比较好?想赚钱,是对的,大人就都是这么想的!问题是应该怎样才能把真的赚钱的窍门告诉他们,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应该从3岁开始理财教育?

    据悉,在美国,周末常常会有邻里摆卖活动,各家约好把用不上的东西摆出来卖(yardsale)。有时候,会看见一些孩子摆着一整套玩具收银机,还卖一些妈妈烘烤的饼干、果汁等。
    “大人们去买,一点也没有表露出儿戏的表情,孩子们张罗,点钱,倒果汁,一点也不含糊,也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薛兆丰说。
    西方教育学家认为,儿童应该从3岁开始进行经济意识教育,主要教理财知识,并制订了各年龄阶段的教育计划:
    3岁:辨认钱币,认识币值、纸币和硬币。
    4岁:学会用钱买简单的用品,如画笔、泡泡糖、小玩具、小食品。最好有家长在场,以防商家哄骗小孩。
    5岁:弄明白钱是劳动得到的报酬,并正确进行钱货交换活动。
    6岁:能数较大数目的钱,开始学习攒钱,培养“自己的钱”意识。
    7岁:能观看商品价格标签,并和自己的钱比较,确认自己有无购买能力。
    8岁:懂得在银行开户存钱,并想办法自己挣零花钱,如卖报、给领导买小物件获得报酬。
    9岁:可制定自己的用钱计划,能和商店讨价还价,学会买卖交易。
    10岁:懂得节约零钱,在必要时可购买较贵的商品,如溜冰鞋、滑板车等。
    11岁:学习评价商业广告,从中发现价廉物美的商品,并有打折、优惠的概念。
    12岁:懂得珍惜钱,知道来之不易,有节约观念。
    12岁以后,则完全可以参与成人社会的商业活动和理财、交易等活动。
    上海市崇明县教育督导室郁锦香老师曾对西方教育家的上述计划这样评价:“西方社会对少年儿童的经济意识教育比较看重,这与西方社会商品经济发达有关。”
    郁锦香说,钱和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儿童的观察能力很强,对钱产生的印象早于其他事物,因为钱能给儿童带来直接的好处和利益,家长只要带着孩子逛几次商店,钱的用处便牢牢树立在儿童心中。
    她同时指出:“钱的知识与道德教育有紧密联系。孩子懂得钱应该经过劳动赚得后,便产生爱惜钱的心理,引起储蓄行为,避免浪费。我国当前一些学校学生对钱毫不珍惜,任意挥霍浪费,与缺乏理财教育有关。”
    郁锦香认为,懂得节约钱,计划开支,是很好的习惯,有助于孩子将来长大后从事财会经济工作,知道自己挣钱,培养独立精神。郁锦香说:“通过理财教育,让孩子了解商品社会,培养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打破传统观念对理财教育的束缚,转变思想,能为孩子进入社会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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