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针织内衣产品进行了质量检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九个省、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9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8%。 此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水洗尺寸变化率、保温率(保暖内衣)、耐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以及产品标识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
个别产品pH值超标。pH值是考核服装面料所呈酸碱性的一项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针织内衣产品的pH值为4.0~7.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pH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
个别产品纤维含量与明示标识不符。强制性国家标准GB
5296.4-1998《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对纺织品服装面料或里料的纤维含量如何标注有明确的规定。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纤维成分实测结果与标称不符。 3、
个别产品保温率不合格。保温率是保暖型针织内衣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行业标准FZ/T
73022-2004《针织保暖内衣》规定,针织保暖内衣产品的保温率不得低于30%。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保温率实测值为19.6%,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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