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奶粉大到汽车 网络购物被骗何时休?
    2007-07-11    本报记者:王立芳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小到奶粉、化妆品、家居用品、手机,大到汽车、家用电器等,“网络购物”因其快捷、时尚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网络购物诈骗案的不断出现,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网络诈骗案时发

  2006年10月1日,广西南宁市民杨小姐在网站上看中一辆“走私”奔驰车,诈骗分子以“减少手续费”“支付时间长”“交易快捷”等借口,说服她放弃通过“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付款,直接将现金存入诈骗分子的指定账号。诈骗分子以交纳订金、税费、提档费、押运费等等费用为由,让杨小姐先后汇款九次共计33万元,使杨小姐“车财两空”。
  警方分析,行骗人是自己建立电子商务网站,或是通过一些知名、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发布虚假商品信息,以所谓的“超低价”、“走私货”、“免税货”、“违禁品”等名义出售产品,用低价诱惑消费者上当。
  2007年3月,南宁市民李先生在一家网上商店看中一部商务手机,与对方商定好价钱后,对方将手机邮寄给李先生。李先生收到包裹时发现,包裹内只有手机的空壳。李先生当即联系对方,对方却称确实把真手机放入包裹,并照有相片为证,说这完全是邮局的责任。无奈,李先生只好到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分析,行骗人在收到货款后在邮寄时做手脚,物品价值远远低于消费者所购买物品的价值,甚至有时只邮寄一个空的货物包装盒,将责任和矛盾推向物流公司或邮局,让消费者有理说不清楚。
  南宁警方介绍,随着互联网日益普及,各种形式的网络诈骗不断出现。

网络购物陷阱多

  “人气单品五折疯抢”“外贸大牌疯狂折扣”“全场免费送货,满100返10元”“48小时限时抢购”……这是记者在几家网上商店看到的宣传用语。南宁一位有网上购物经历的消费者说:“网上购物方便、便宜,动动手指就能买东西,价钱也比商场便宜。”
  记者采访了一些有网上购物经历的人,他们认为网络购物改变了他们的消费方式,其中一些人提出:“任何事物都有两面,网络购物方便快捷,有时还省钱,但毕竟是在一种虚拟的环境下进行交易,不可避免存在风险。”
  网络诈骗,具有传统诈骗的特征又有网上虚拟的特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拟环境,采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
  南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有关专家介绍,网络购物诈骗行骗面广,行骗人一般采取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方式行骗;由于互联网的无边界特性,行骗人往往选择异地行骗,因为大部分受骗消费者不可能直接到异地去找行骗人,公安机关办理异地的案件周期较长;网络诈骗分子得手后毁掉网上证据,另辟一套网上虚拟身份和虚假信息“重操旧业”,增加了警方侦查工作的难度,也增加了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风险。

网络购物防骗守则

  如何有效预防在网上竞拍及购物时被骗?警方和一些有长期网络购物经验的消费者提醒,网络是个虚拟世界,识别网络购物中的陷阱,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消费者要对所购买的物品有所了解,包括目前市场价格。“一分钱,一分货,便宜没好货”,如果卖家所出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而且交货期限很短,就应提高警惕。
  核实网络卖家留下的信息。卖家的联系方式只有QQ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没有固定地址和对应的固定电话时,不要轻易交易。
  尽量去大型、知名、有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物品,先货后款。记者了解到,目前正规大型购物网站的支付形式是采取买家将钱先存入第三方账户,买家收到货后向第三方确认,第三方再将货款转给卖家。
  “现在网上交易可以通过‘支付宝’,这种方式虽然要支付一些手续费,但比较安全。收到货物后当着邮局工作人员或是快递公司的人立即验货,如果发现货物有问题要迅速与卖方联系。”有四年网络购物经历的黄萍说。
  谨慎对待卖方交付定金的要求。南宁警方介绍,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一些诈骗分子要求消费者先交部分定金,货到后再付全款,当消费者汇出第一笔款后,行骗人会以种种借口要求消费者再汇余款,否则不交货也不退款,一些受害人迫于第一笔款已汇出,只好继续汇款,行骗人也会变着花样一骗再骗。
  尽量不要使用公用电脑网络购物,更不要轻易将自己的网络账号、信用卡账号和密码泄露出去。
  发现有网站发布不良、违法信息及涉嫌诈骗的,或已经掉进网络诈骗陷阱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稿件
· 防网络“黑嘴”需上市公司积极作为 2007-07-10
· 年底将有七成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退出市场 2007-07-10
· 调查显示中国市民网络即时通讯热情远超印度 2007-07-09
· 谷歌收购网络广告公司"双击"遭消费者反对 2007-07-06
· 网络安全事件频频发生 用户损失谁来承担 2007-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