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高房价 再遇地方政府“肠梗阻”?
    2009-12-17    吴睿鸫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基于近期全国大中城市房价暴涨,国务院出台了这套“组合拳”,这不仅是为明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圈定了基调,更为重要的是,也为居高不下的房价逐步走向理性,实现“软着陆”,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纵观国务院此次庄重推出的楼市政策,用8个字来形容比较贴切:货真价实,真金白银。所谓货真价实,是指无论在普通商品房供给上,还是银行信贷政策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比以往公共政策更具精准和针对性;而真金白银,则是国家用生动而直观的数字,来圆弱势百姓住房梦想——利用两年时间,解决1540万户低收家庭的住房问题;最多用5年时间,解决1000万户家庭棚户区改造。显然,倘若这些政策落实到位的话,房价下降到公众可承受的理想价位,以及让这部分老百姓实现住房预期,皆能兑现。
  尽管国务院新出台了“国四条”组合拳,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仍然担心国家的公共政策在落地生根上会发生变数。原因在于,近年来,对房地产政策的出台不在少数。从2005年的新旧“国八条”到2006年的“国六条”,再到2007年的“国四条”,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组合拳”。但这一系列“国字号”的公共政策,用经济学家马光远的话是遇到两种情况:凡是调控房价的政策,地方政府从来都是不执行;凡是推动房价的,地方政府都会过度执行!
  至于“组合拳”为何没发挥效力,无非是因为政策遭遇了“肠梗阻”,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没有“铁腕”治理措施,“组合拳”被一些地方政府的“无影掌”化解掉了。其实,只要有规范化的国家公共政策,只要有通畅的利益表达和各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平台,只要有对执行政策“跑偏”的埋单机制,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畴,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房价过高,但又不具备上述硬性条件,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没有利益相关方都能摸得着的博弈平台,尤其是没有人为政策执行过失承担责任,这才是最可怕的。
  反观国外,近年来,在控制房价畸高上,政府大都用一记记“重拳”,来架构起“组合拳”,并取得显著成效。譬如,2007年,韩国总统府宣布,建设交通部长官秋秉直、青瓦台宣传首席秘书李百万和青瓦台经济辅佐官丁文秀,因房价过高辞职。去年,法国议会通过了一项议案,政府在法律上,为无家可归者、贫困人群以及单身母亲等提供住房保障,而到2010前,“住房权”的实施范围能够扩大到所有居民,并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来保证民众的这项权利。
  因此,要想抑制房价虚高,国家惟有出重拳、组合拳才能见成效。具体讲,不妨借鉴国外经验,将居民享有“住房权”写进正在制定的《住房保障法》,给政府规定的一个期限,比如到2020年前,保障每个公民都能有房住;或者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官员问责挂钩,凡按期不能完成住房保障建设任务的地方政府和官员,都应受到惩处。惟有这样,国家的政策才不至于被屡屡蒙羞,也才会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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