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会爆发大规模贸易战吗?
    2009-09-16    崔宇    来源:华尔街日报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曾多次否决美国相关部门对中国产品实施特保调查的提议,在争论了5个多月后,新官上任的奥巴马总统最终却“力排众议”批准了对中国轮胎实施“特保”,这给未来的中美经贸关系蒙上了阴影。而中国商务部罕见地第一时间启动了“报复性”措施。
  这是否意味着中美会爆发大规模的贸易战?目前看来,这种可能性并不大。大规模贸易战的恶果早有前车之鉴,1930年,美国总统胡佛签署了《斯穆特-霍利法案》对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结果世界各国相继跟随美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两年内全球贸易量萎缩了三分之二,从而加剧了全球经济的大萧条。
  尽管全球化时代国与国之间联系更为紧密,但纯粹的自由贸易只是停留在教科书上。某种程度上,国际贸易更像一场跨国婚姻,摩擦不断,但如果从心知肚明的唇枪舌剑到你来我往的拳打脚踢则注定两败俱伤。这次轮胎特保争端,或许就可以看做是奥巴马总统上任后“中美经贸婚姻”初期的一次斗气和拌嘴。
  据媒体猜测,奥巴马此举可能只是满足了美国联合钢铁工人工会(United Steelworkers)的“心愿”,巩固蓝领工人和工会对其的支持,从而为医疗改革铺路,奥巴马也因此面临非常大的国内压力。比如,除了遭到众多美国轮胎分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反对外,大多数美国轮胎制造商也表示反对。这是因为许多美国轮胎制造企业已经把低端轮胎的生产转移到了中国。根据中国商务部的数据,美国在中国有四家轮胎生产企业,占中国对美国轮胎出口的三分之二。
  因此,即使美国对中国轮胎出口实施“特保”,也无异于自残。美国轮胎产业协会此前就曾致函奥巴马要求其否决这一拙劣的建议,美国轮胎自由贸易联盟也表示,这一措施每保护1个就业岗位,美国就将另外损失25个岗位。同时,美国消费者每年还要为此多支出6亿到7亿美元。
  中国政府的主要担忧包括美国会变本加厉、对其他行业也采取类似行动;其它国家会仿效美国的做法,印度和巴西已经采取了类似行动;由此带来的失业问题等,而轮胎企业的生存压力或许是次要的。中国虽是世界上最大的轮胎生产国和重要出口国,但外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目前世界排行前10位的外资轮胎企业在中国内地基本上都拥有二至三家合资或合作企业。据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2009年上半年中国累计出口轮胎1.3亿条,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轮胎7354万条,占56.6%。因此,美国限制中国轮胎的出口,除了伤害美国自己轮胎企业的利益,还会损害其它国家在华轮胎企业的利益,从而带来一定的国际舆论压力。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中国才出台了相对比较温和的“报复性”措施。由于美国禁止中国向美国出口禽肉,中国商务部已经要求WTO进行审查。作为报复,中国实际上也已封锁了美国家禽的对华出口,因此此番商务部启动对美国肉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审查只是再次对美国提出抗议,并不是新增的“报复性”措施。
  另外,在WTO裁决败诉后,中国于9月1日取消了实施四年多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统一征收10%的关税(此前为了避免合资企业以半散件进口方式组装整车偷逃关税,中国曾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进口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25%的关税),这已经相当于给外资汽车企业一个“大礼包”。因此,此番启动对美国汽车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审查,即使最终出台惩罚性措施,其效果也会因此而弱化。如果中国真的想采取强硬的“报复性”措施,限制美国大豆进口才是最好的目标(今年上半年,来自美国进口的大豆占中国进口大豆总量的54.4%)。
  由于中国轮胎业的“外资化”倾向,美国对中国轮胎实施“特保”不仅将面临国内的舆论压力,也将面临其它国家轮胎企业的舆论压力。中国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舆论压力,以最小的代价来约束美国政府的贸易保护行为,不必采取极端的“贸易报复”措施。尽管根据WTO《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的规定,贸易报复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但贸易报复只是万不得已的下策,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都应慎行,否则“中美经贸婚姻”可能从小打小闹到劳燕分飞,并给全球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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