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终审裁定出炉 中国汽车零部件争端败诉
    2008-12-17    作者:吴琼    来源:上海证券报
  等待两年多后,中国与美国、欧盟、加拿大的汽车零部件争端终告失利。
  12月15日,WTO上诉机构在日内瓦终审裁定:美国、欧盟和加拿大起诉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案中,中国违反世贸规则;该裁决在一个月内生效,中国必须限期改正这一做法。业内一致认为,在国产化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该裁决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影响甚微。
  WTO表示,在合理期限内,中国应调整该政策, 以符合WTO的相关规定。至于时间的长短,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仲裁的方式来决定。
  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进一步敦促中国,鉴于美国汽车业正处在难关,希望中国能遵守WTO规则,尽快取消不公平的贸易壁垒。苏珊·施瓦布甚至表示,美方将毫不犹豫地动用一切手段,以确保中国遵守WTO的相关规则。
  中方人士觉得这一判决有些委屈。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告诉上海证券报:“出台该办法,旨在防止外国企业逃税行为。中国进口整车的关税为25%,但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关税只有10%,不少跨国汽车企业借机大量进口汽车零部件,然后在中国组装后销售,变相规避了至少15%的关税。一旦中国调整该办法,将为跨国汽车巨头借机避税或逃税打开大门。”
  但面对WTO的最终裁决,中国也只能接受。因为按照WTO的相关规定,一旦上诉机构作出裁决,则该结果不能被推翻。
  中国汽车业对该裁决反应较为平静。昨日,北京新华信调查咨询公司汽车产业研究服务总监郎学红表示,即使执行这一判决,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影响也较小。为了降本增效,多数汽车企业会进一步提高了国产化率。
  此前,业内一度认为该办法调整后受影响最大的将为豪华车企业,但记者昨日了解到,奔驰、奥迪、宝马等对此态度淡然。北京奔驰新闻发言人阮伟建表示,目前尚不清楚具体情况,对于影响暂时无法作答。
  该争端起源于2005年2月我国出台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即由此前10%零部件关税升至25%。自2005年11月起,加拿大、欧盟、美国相继就此上诉WTO。今年7月,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裁定,中国此举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了事实上的歧视,违反了WTO的相关规则。9月,中方遵循WTO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向WTO上诉机构提出上诉,希望修正原裁决。
  相关稿件
· 姚坚表示:中国汽车零部件案有了终审裁定 2008-12-17
· [以案说法]以假名牌当零部件也侵权 2008-11-28
· 参与整车同步设计:零部件产业的应取之策 2008-11-19
· 武汉开发区汽车零部件总产值首次超百亿元 200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