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银邮代理业务:风险何在原因何在
    2008-05-23    作者:黄晶华    来源:国际金融报

  继5月18日保监会对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出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新型人身保险的风险提示之后,5月22日,保监会又对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及健康保险公司提示了关于人身保险银邮代理业务的风险。那么,风险何在?原因何在?

费差损成焦点:保险公司持续发展受损

  保监会指出,2008年以来,各保险公司的银邮代理业务增长较快,对人身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注意到少数保险公司的银邮代理业务中隐藏着一定的风险,比如盲目追求保费规模,恶性提高渠道手续费及销售激励费用,从而导致银保渠道费差损的出现甚至不断扩大,而同时保险公司又寄希望于依靠高风险投资赚取高投资收益以弥补费差损。
  很显然,在当前的市场行情下,如果保险公司采用高风险投资的方式,势必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长期经营和持续发展,最终影响到投保人的利益。因此,保监会在此刻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监控和提示,有着很现实的意义。

保费第一不惜代价:“唯保费论”该休矣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需重视银保渠道费差损问题,加强利源分析、费用分析与预算控制,从公司中长期战略出发,理性经营,有序竞争。同时,要重视银保渠道业务的资产负债匹配,根据业务的负债特征,审慎制定资产配置策略。
  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王国军教授介绍,如果保险公司预定的管理费用较低,而实际的发生费用较高,就会产生费差损,反之就是费差溢,费差损的出现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会有很大的影响。
  他告诉记者,保监会一直都很担心保险公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单纯的提示和警告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他认为,保险公司即使是有很大的费差损,不赚钱也会和银行合作,因为中国现在还处在一种“以保费论英雄”的状态。从上到下,这种保费冲动都是存在的。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和根本。

代理标准不清:收费后就可忽悠?

  从现在的情况看,各家银行也需要通过中间业务来获取利润,这个利润要比存贷款业务更大,银保销售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新颖的被大家认可的渠道。但即便如此,保险公司与银行相比仍然不占优势,因为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太激烈。除了有些时候是保险公司与银行总部合作,实行全国统一之外,更多情况下还是在一个地区,当地银行机构与多家保险公司的合作。另外,如果签的是排他性协议,手续费会更高一些。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应该从监管部门、各保险公司、代理人这一整个的链条上进行改变。对于代理人的考核,不能单纯从保费多少的角度,更应该从诚信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来衡量,通过各种机制来激励代理人。现在有很多代理人都在不惜一切代价多拉保费,甚至出现误导的情况。包括银行代理人,你去存款,他会跟你讲,保险比存款好等等,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误导。”王国军说。
  在他看来,对保险公司的考核,也不应该以保费为惟一的标准。而是应该以其在市场中的形象、在社会上的风险管理水平、服务状况、信用评级等综合的评价指标来评价保险公司。
  “只有这种制度改变了,上述情况才会有所改观。同时,保险公司在治理结构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是不是起到了作用,产权有没有明晰都是很关键的因素。对现在保险公司的管理层而言,应该建立一种制度,就是不能只为获得眼前的利益而去牺牲长远的利益。这个眼前的利益就是‘保费’。一切也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根本。”王国军说。

邮政渠道遍及城乡:邮保将步银保后尘?

  记者通过国内一家大银行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从2008年1月到现在,保险产品的销售规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至40%,他分析认为,这一变化说明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与股市的状况存在一定的负相关。据他透露,目前有3家保险公司在跟他们合作,但手续费都是一样的。
  当记者问到是否银行现在很重视保险产品的销售时,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销售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其带来的收益只是占到了银行中间业务收益的一小部分,也有一些时候,银行并不直接参与,而是由保险公司派人进驻银行进行销售。
  对于邮政渠道也是一样,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很看好,因为邮政的覆盖面很宽,不管城市还是乡村,有邮政储蓄所的地方就可以卖保险。而邮政系统本身也希望通过银行和保险代理业务来赚取利润,以弥补其他方面业务的亏损。
  据记者了解,今年年初,国内各家保险公司银保保费收入同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有的保险公司甚至翻了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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