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的就医尴尬:异地医保难在哪儿?
    2007-08-02    王君平    来源:《人民日报》2007-08-02 15版

  江苏的徐老先生患有脑血栓,退休后到北京的儿子家住。可是,没住两个月,就叫了两次120抢救,费用都是自己掏的,因为外地的医保在北京不通用。老徐想把医保关系转到北京,当地的医保部门说没政策。于是,为了不拖累儿子,老徐最终不得不回了江苏老家。
  据《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统计,2005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1.44亿,全国参加医保的退休老人3761万。他们都遇到了类似老徐的尴尬。很多人本想和外地的儿女一起生活,但由于异地医保不互通的障碍,被迫独守“空巢”。

  一位老人无奈地路过一家医保定点药店。安心 摄
退休老人异地医保 到别处“白吃白喝”不受欢迎

  从江苏来北京之前,老徐在当地的医保部门咨询过,想把医保关系转出去。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医保关系的转移有严格的名额限制,每年只有大约5%。转多了,医保基金就无法平衡了。
  老徐想转出来的,是当年在江苏交的那部分社会统筹。退休老人异地医保难,难的是社会统筹转移。目前,我国医保制度是统账结合的,缴费资金分拆成两块,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职工交工资的2%,用人单位缴费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其中4%—5%计入社会统筹基金,1%—2%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医疗和药品费用。
  对于个人账户部分,各地的管理也不尽相同。个人账户基金可以转移使用,也可以退还本人。北京市的医保个人账户,具体使用由个人掌握,医保部门不进行干预。而不少地方要求提供门诊和医药的费用单据,实报实销。异地居住的老人报销门诊费用都有难度,还要在规定的时限将单据寄回当地,错过了时间也无法报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的一位负责人说,在全国各地,医保费用中退休老人比例约占30%左右。退休的老人越多,在医保支出中所占比例就越大。在职职工是往社会统筹中投钱,退休老人是从统筹中拿钱。一个出一个进,出于医保基金平衡的考虑,没有哪个地方愿意接受退休老人医保转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打个比方说,一个老人有两个儿子。能挣钱时,老人把钱都给了大儿子;而年老有病的时候,却要在小儿子家吃饭看病。我国的医保统筹制度与此类似。退休老人异地医保,到哪儿都是“白吃白喝”,谁也不欢迎。

医保制度附着地方利益 跨地区转移是“把钱放在别人兜里”

  记者了解到,对于极少部分获得批准外出就医的病人,他们所能享受的医保报销比例也要比在当地医院看病低。河南省退休老人刘树远与当地医保部门多次交涉后,获准异地医保。但是,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能在规定的两家医院看病,在其他医院不予报销。即使是定点医院,在北京医保目录但不在当地目录内的药品,也不予报销。医院治疗5万元之内可以报销,超过部分自付。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贾方红说,定点医院的收费水平不一,服务水平不一,基本药品目录不一,也是导致医疗保障保险异地报销难的原因。
  我国的社保系统是按省建立的,医保是地市级统筹。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平衡,各地缴费比例和支付水平不一,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贫困省区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在缴费比例方面,银川市单位缴费为6%,个人为2%,北京市单位缴费为9%,个人为2%,两地人均医疗保险筹资额,银川市为700多元,北京达到1700多元。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韩克庆博士认为,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中,退休老人当地看病,钱是从左兜放到右兜,而跨地区转移像“把钱放在别人兜里”。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就会把附着在制度之上的地方利益抹杀掉,这就使得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都不愿意接受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和报销。
  在目前的社保制度架构下,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所长郑秉文认为,如果强行抹杀地方差异,有点像吃共伙饭似的。如果按相同比例投入,富的地方出的钱多,转入的退休老人多,医疗费用支出相应多;而穷的地方出的钱少,转出的退休老人多,费用支出的少,反而医保基金盈余增多。忽略地方经济水平的不同,结果只能是让经济发达的地区不愿接受异地医保退休老人。

实行医保全国联网 技术上行得通实际上行不通

  不少人提出,退休老人异地医保的解决方案是,实行医保全国联网统筹。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的信息管理系统虽然在很多地区已建立起来,但信息共享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完善,各地信息网络平台各自为战,封闭运行。
  韩克庆认为,单纯从技术手段看,实现医保全国联网,推进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理论上能够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难的问题。但是,这种思路往往受到地方垄断和部门利益的干扰。部分地区的社保基金用于投资,把资金转移到异地,转移的多了,影响当地的收益。
  医保制度设计的问题,不能靠技术手段来解决。郑秉文教授认为,发达国家实行全国统筹,在全国各地就医没有障碍,而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情况千差万别,实行异地医保尚不现实。目前,我国主要是以县市级统筹为主远没有实现全国的水平,甚至就连省级统筹都没有实现。每个统筹单位的政策不一,这就造成异地就医非常困难的现状。
  长期从事社保研究的郑秉文认为,我国医保统筹层次低,是造成异地医保转移难的根本原因。不提高统筹层次,医保转移接续就不能顺利实现。在目前,第一步是将统筹层次提高到省级,为将来的全国联网医保奠定基础。

专家提出新思路 人走到哪里,费缴到哪里,病看到哪里

  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逐步调整和完善医保制度政策,从增强制度的开放性和兼容性,提高医疗保险的便携性,强化基金的统筹调剂功能等方面进行改进,解决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报销难题以及各项医保制度的衔接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针对医疗保险关系“携带难”的问题,杨燕绥提出了“改变个人账户功能”的建议。个人账户不再用来支付门诊费用功能,变为“医疗保险储蓄账户”,将职工缴费(个人工资2%)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储蓄账户,用来为参保人员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退休时,可以按照户口所在地或者子女居住地转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建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相当于退休老人带着一个“零存整取”的存折,地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就不会排斥异地参保人加入,还可以减轻社会统筹的支出负担和增加年缴费额,从而解决医疗保险“携带难”的问题让参保退休人员走到哪里,费缴到哪里,病看到哪里。

  加拿大:申请当地的健康保险卡
  加拿大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体制。政府直接举办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服务。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可以在任何一个地区,去任何一个医院治疗。在加拿大,可以在异地看病,居民如果从一个省迁往另一个省,申请当地的健康保险卡就可以了,无需回到原住处。

  德国:参保人均可就近就医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德国医疗保险由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大运行系统构成。对符合条件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雇员,其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可一起享受医疗保险的各种待遇。参保人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均可就近就医,享受到基本同质的医疗服务。

  美国:由医疗保险组织指定医院
  美国是所有发达国家中惟一没有实行全民医保的国家。和美国经济制度一样,美国的医疗体制也是以高度市场化为主要特征。投保人生病,由医疗保险组织为病人指定医生和医院。病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优惠。一般首先要看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家庭医生(即全科医生),如果家庭医生不能治疗,才会将病人转诊到与保险公司相关联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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