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以个人身份表示,“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的住房目标仍是“住有所居”。在基本解决了低收入群体住房的问题后,住房保障体系重心应适度上移,即将救助型保障逐步提高到有一定能力但收入和买房子差距非常大的群体上。 陈淮表示,中国作为一个底子薄、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发展中国家,客观条件决定不可能在一个短周期内实现大家最理想的目标——人人都买得起房。 “2008年中央继续采取财政政策,加大廉租房建设规模,估计‘十一五’末我国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在户籍居民中困难群体的廉租房基本覆盖。”陈淮直言,但这离人人有房住还差得很远。 他表示,“十二五”期间“住有所居”的第一个层次是,进一步推进廉租房等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带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建设,实现人人有房住这个目标。再者,对于土地、资金、税收等各种要素资源,应当进一步可持续地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群体和适度改善群体的住房需求。并且,国家还要提高普通居民的购房能力。最后,在“十二五”期间“住有所居”进一步体现为发展租赁市场,包括市场化的租赁房和公共租赁房等多方面。 陈淮还指出,“十二五”期间的住房目标,还要格外强调住房改善的目标,因为老百姓在未来一个中期发展过程中住房改善在更大程度是通过社区共享资源的改善来获取。“不仅仅是住房面积的增加,而且更着重于社区共享资源的改善和增加这个共享资源包括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绿化面积,包括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等设施。”他说。 陈淮表示,除了上述几方面外,“十二五”期间还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从目前看,虽然最低端老百姓的住房保障不能说在‘十二五’期间能完完全全改善,但是已经到了收尾阶段,为此住房保障的重心要向中等偏下水平转移。”陈淮说。 “十二五”期间,我国救助型住房保障要逐步提高到有一定能力和工作收入,但是其收入和买房子差距非常大的群体。“给他们更多的政策性援助,这包括现在实行的住房补贴、贴息、贴租、优惠利率、公积金等政策,也包括更多创新型的政策。”陈淮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