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凤岐教授:证券市场法律从零逐步走向完备
    2008-12-03    作者:李邈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 曹凤岐教授
  新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伴随着改革开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作为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证券市场在怀疑、排斥中开始了艰难的起步,经过一步步的尝试、探索,迎来了今天的发展壮大。目前,证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资本的供求矛盾、活跃市场经济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法制化进程的实施。近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接受了本报专访,畅谈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化进程。

法制化管理是一剂良药

  问:证券市场法制化对于市场发展的意义?

  曹凤岐:法制化是证券市场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是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基石。对我国证券市场而言,法制化管理尤为重要。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在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里走过了资本主义国家上百年的历程。因起步晚、发展快,在其前进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面对问题,我们不是要质疑证券市场的重要性,而是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在规范中解决问题,而法制化管理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剂良药。

走先发展后规范之路

  问: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化管理是如何起步的?

  曹凤岐:我国证券市场是在无规则、无制度的情况下开展的,走的是先发展后规范之路。
  上世纪80年代初,国民经济非常困难,企业职工十年没有涨工资,财政又出现赤字,无法对企业进行补贴。这个时候出现了企业自己找钱融资发展的现象,很多的企业发了一些内部股票,但是当时没有证券市场,只能叫做内部集资,不过不管怎样,资本市场的融资开始出现了。
  当时对于中国要不要搞证券市场,实际上有很大的争论,国内外主流普遍认为证券市场是和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很多老的经济学家和金融学家都认为股票市场和证券交易所中进行着羊和狼的游戏。中国领导人高瞻远瞩,坚持发展证券市场。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10月14日接见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范尔森的时候赠给他一张上海飞乐音响的股票,这是最早的一个比较具有示范意义的事例,我国最高领导人第一次向世界发出信号,中国要发展股份制经济和证券市场。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双双挂牌,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建立,问题也随之浮现。虽然我们在谈股份制的时候涉及到证券市场的管理,但是最初没有任何的法律和条例是专门讲证券市场的,直至1998年《证券法》出台前,只有零散的250个行政法规,权威性不高,但对刚刚起步的中国证券市场来说,已经是难得的财富了。可以说是它们夯实了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化管理的基础。

《证券法》开启法制化时代

  问:证券市场法制化进程包括哪几个重要阶段?每个阶段政府是如何完善相关法律的?效果怎样?

  曹凤岐:我是国内比较早地提出建立并规范证券市场的学者之一。1985年在《北京大学学报》上我就说要逐步使我国股票发行、交易法律化和规范化。纵观整个过程,我将其分为两个阶段:
  一、在发展中规范:从1990年证券交易所成立到《证券法》的出台和实施。
  证券市场开始很混乱,有人提出赶快关,我就提出来要在发展中规范。我举一个例子,中国证券市场就像打篮球,篮球开始打起来了,边界都没划,所以我们得划边界;没有规则,我们又制定规则,哪些是犯规,哪些不犯规,哪些投篮算进了,哪些无效;然后谁是裁判员、谁是运动员也没搞清楚,政府又制定规则又参与交易,又当裁判又投篮。所以说,关键问题不是说要不要开展这项运动,而是说必须制定规则。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实际上是在发展中规范,边发展边制定规则和法律。1992年成立了国务院的证监委和证监会,证监委是权力机构,是14个部委组成的联席会,执行机构是证监会,无论如何,专门的证券监督机构出现了。
  1993年,证券市场当时最重要的一个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了,这部法律为《证券法》的出台奠定了基础。1993年还出台了《公司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问题非常多,不管它规范的程度如何,意义就在于我们有了一部《公司法》。
  二、在规范中发展:《证券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在规范中发展”的阶段。与第一个阶段不同,证券市场的管理由无法可依变为有法可依。我们每出一条新规则之前,都要制定与之相关的法令。同时,这一阶段也是加强监管体系的阶段,2001年开始,我们引进了一些“海归”来对资本市场进行监管,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查违规资金、虚假交易等等。2004年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提出了要加强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等等。而且我们进行了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出台了《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证券法》也进行了修改,这些基础性的工作加强了资本市场的基础建设。

制定《证券法》坚持四原则

  问:您曾参与《证券法》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法律的出台起到了哪些社会作用?

  曹凤岐:《证券法》出台历时六载,它是在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后,不断修改完善而制定的。
  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我们一直坚持四点原则:第一,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第二,既要考虑现实情况,又必须注意一定的超前性。第三,本着从严的立法精神。第四,注意同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
  《证券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和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它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地位,使中国证券市场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与保障。其次,《证券法》规范了证券市场秩序,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治市原则下,使证券市场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最后,《证券法》的实施促进了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和资产重组并购的发展,又强调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将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

  问:您怎样看待未来一段时期证券市场的法制化管理?您认为在哪些方面仍需完善?

  曹凤岐:目前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是比较完备的。比如说,我们对《公司法》、《证券法》进行了修改,出台了《投资基金法》,而且相关的《信托法》也已建立。
  但是证券市场的法制化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关注。一是法律效力问题,这些法律是不是适应目前发展,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观察。二是有些法律虽然出台了,但是相应的细则还不够完善,这也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三是法律的执行监管问题,法律的执行离不开严格的监管,只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效力。

  问:作为业界资深专家,您亲历并参与了中国证券市场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您对证券市场最大的感触是什么?

  曹凤岐:随着法制和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效率的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增强,中国资本市场将在未来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伴随中国经济的成长而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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