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将于近期修改完善,6月20日贵报刊发社论《开放公共租赁房
善政还能做得更好》,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笔者还想补充几点意见。
租房居住的一大特点就在于灵活性,公共房屋租赁也因此不宜僵化。比如,有的人租房时看重靠近工作单位,有的更看重价格低廉,建议公共租赁房也要考虑这一点。公共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应因地制宜,比如,除考虑交通便利因素外,在企事业单位或外来务工人员较为密集的地区,可以多建造一些。 公共租赁房目前属于紧缺资源,合理配置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如在分配方式上,不妨适当借鉴“就近入学”的规则,采取“定点建设,就近承租”的原则,规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从业的人员可以承租。这样就能产生节省上下班时间、减少交通压力等边际效用。而拟承租人员可以凭借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资料,提出相关申请。时下社情纷繁复杂,政府在推行某种善举时,可以适度引入行政相对人或受益人自行博弈抉择的思路。 还需要注意的是,将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称为“夹心层”,也许并不准确。从实际情况看,这部分人在经济收入、生活条件等方面,可能还不如那些能获得廉租房的人群。所以,在租价方面,似乎也可以灵活一些,比如确实符合城市建设需要的,哪怕只收取象征性的费用或者允许暂时赊欠,也未尝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