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增速跳水不应阻碍减税
    2008-10-22    作者:周城雄    来源:新京报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9月份财政收入增速“跳水”,从去年同期约30%的增速急剧降至3.1%。鉴于财政收入的跳水,有些声音认为,此前呼声颇高的增值税转型等减税措施可能失去了前提条件(10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9月份的财政收入跳水,实际上是国际国内综合因素的影响结果。不过,笔者并不认为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就应当放缓减税和税制改革的步伐。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税制已经维持10余年,虽然中间有过大大小小的调整,但是基本框架没有变化。而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相比10余年之前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的税制已经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在目前国内外面临严峻经济形势的情况下,进行税制改革尤其是采取减税政策,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
  首先,减税政策将有利于拉动消费。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真正的富豪并不缴纳个税,中低收入阶层交税占收入的比重也很少。这两部分人群对于拉动消费的作用也不大,一方面富豪数量太少,而且他们新增消费需求也不多;另一方面中低收入阶层目标大多是维持生活,并尽量储蓄以防意外支出。因此,具有一定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的中产阶级,也就是目前所谓的高收入阶层,是拉动消费的中坚力量。但是,这部分人群大都是依靠工资性收入,收入中相当的比例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抑制了中产人群的消费意愿。因此,如果适当降低中产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将提高社会消费中坚的消费意愿,有利于拉动消费。
  其次,减税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在最近几年,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财政收入增长迅猛,部分政府部门为了每年的财政预算平衡,出现了许多突击花钱和胡乱花钱的行为、同时投资和支出受到的审核大为宽松,造成了财政资源的严重浪费,也影响了纳税人对政府行政效率的信心。减税将促使政府压缩行政开支和抑制政府盲目投资,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改革方向。
  第三,减税有利于推动税制改革。我国的税制中已经有许多与当前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规定,税制改革也已经基本上成为各方的共识。但是,在财政资源充裕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进行税制改革的动力不足,往往担心税制改革之后财政收入降低,行政权力受损。而如果进行减税,短期内政府的财政收入必然减少,相关部门也就会积极推动税制改革,以弥补减税的不利影响。例如,减税之后可以增加遗产税、物业税、奢侈品消费税、资本利得税等等税种,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加对富裕人群的征税,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此外,减税还有利于帮助面临困境的加工制造业,尤其是中小企业。
  总之,我们不能以短期的财政收支为依据,判断税收的减免与否。在目前情况下,对企业和个人采取减税甚至退税措施,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将成为推动税制改革和行政改革的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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