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不可能成为第3张利好牌
    2008-04-28    叶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国有非流通股可能成为股指期货的最大庄家,这是中国金融期货市场上最大的“地雷”。
    国务院4月24日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加上2006年出台的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融资融券的业务规则。人们推测,股指期货将是A股市场继规范大小非、降低印花税之后第3项利好消息。这样的看法过于乐观,奥运前不会推出这第3张利好牌。
    乐观者认为,股指期货是一箭三雕的工具:一是可以使市场从单边做多改为多空博弈,改变股市暴涨暴跌的行情;二是可以使市场多一种价格出清工具,使股价回归理性;第三,使金融市场的定价权,从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市场的关于A股市场的期货工具手中,逐步回归A股市场。
    上述三点其实得不到数据的支撑,在亚洲市场股指期货推出之后股市价格仍然阴晴不定,同时由于期货门槛和技术与资金的影响,中小投资者遭到驱逐。即便如此,笔者仍然赞成适时推出股指期货的前奏——融资融券。只要我们需要强大的资本市场,就一定要有对冲工具,这是一条无法回归之路。
    在融资融券试点取得成效之前,股指期货应该慎行。股指期货最大的风险就是国有非流通股成为最大的庄家,股指失真、非流通股占比例过大都由此而来。
    要做空就要融券,券从何来?这个问题换个问法,就是谁拥有最多的券?
    当然是大小非,大小非中是国有控股部分最多。股改解禁以及所谓“新老划断”两年来,A股流通股从2000多亿股增加到5000多亿股,估计有500~600亿股属于“非转流”,还有2000多亿股是IPO和再融资发行的新股。非流通股越减越多,已经从股改前的4000多亿股增至目前1.2万多亿股,增加的8000亿股非流通股哪里来的呢?据笔者统计,仅两年内上市的13家央企(工行、中行、建行、中石油、交行、中信银行、中国人寿、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大秦铁路、中国国航、大唐发电、中海集运),国有股就增加了8000多亿股,而13家央企的A股流通股不过530亿股,比例还不到7%。
    所以,要建立融券机制,不动用国有股储备,又向谁融呢?笔者一再强调,无论是大小非的问题,还是融资融券的问题,关键就在于国有股部分。这个问题不解决,推出股指期货除了造就国有非流通股这个最大的庄家,给券商提供占利润比例10%(美国券商数据)的利息收入以外,对于市场而言,不是一箭三雕而是满盘皆输。
    试想,一旦做空者以目前市场流通的筹码为依据,但博弈到一半时,却释放出源源不断的筹码,谁能与之争锋?尤其目前A股市场“券”大于“资金”,融资虽然有保证金作为杠杆,但面对数倍于资金的大小非仍是杯水车薪。如果不对市场做规范,我们闭着眼睛就能猜测,市场空头与大型企业的控股股东联手,或者以不断释放的筹码逼市场多头平仓,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先找到机构接盘者,获得收益后,再齐心做空,获得空头收益,这样的市场操盘手,谁能与之争锋?
    有关方面不是没有考虑到这一问题,对于大小非筹码做了限制。2007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公布的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总股本10亿股为限,对10亿股以上的上市公司转让3%或者5000万股、10亿股以下的上市公司转让5%的股本做出规范,需要报国资委批准。
    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日前撰文指出,国资委已会同证券监管部门对国有股东账户进行了核查,并将对其进行标识管理;以此为基础,还将协调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全国性的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起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流转的核查制度。
    但上报批准是一回事,一旦开展融券交易,是否还需要上报批准呢?上报是否会泄露市场交易,从而给那些消息灵通人士下手的机会呢?国资委对大小非解禁实行标识管理,管理上的进步无法解答坐庄疑问。
    因此,推出股指期货不是第三张利好牌,在一视同仁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在坐庄漏洞堵上之前,有必要进行更大规模的融资融券试点,而后出台相应规则。否则,中国资本市场将成为一把搜尽普通投资者财富的篦子,一张网眼极细的搜刮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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