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5日发布的94个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11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显示,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进展比较顺利,但部分项目执行中也存在违反法规及贷援款协定或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50.22亿元。 曾记得改革开放之初,国门刚刚打开,有不少专家学者反复告诫我们,利用外资不要被外资“利用”。现在看来,这种担忧是多余的。查阅审计资料得知,94个项目协议利用外资额275.71亿元。而违规金额高达50.22亿元,占18.21%,几近1/5。真可谓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国际玩笑,外资正被中国“利用”。 此次审计署查出的几个问题须引起警惕:一是套取或挪用项目资金;二是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违规转分包、未按设计的工程内容和要求施工或工程资产闲置等;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是会计核算、票据使用不合规、未及时清理资产和往来款项等。此外,审计还发现有少数项目进展缓慢或建设目标未完全实现。 不难看出,上述问题大都是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是罪魁祸首。比如说,招标投标法已经施行了10多年,为何至今还没有将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的招投标赶进“笼子”?这种不法行为造成的资产闲置等损失浪费是十分惊人的。早年前,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也作过类似的披露:一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由于盲目采购设备,导致利用世行贷款购置的设备使用效率低或大量闲置,折合人民币5600多万元,占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3%。 当下,我们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争取国外贷援款时苦苦相求,可资金到手后又不懂得珍惜。有的企事业单位,明知自己吸收不了某些进口设备的技术和工艺,为了“讲排场”、“顾脸面”,却硬着头皮引进;有的地方明知某些“官办实体”连经营体制都没理顺,却还随便安排国外贷援款……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花的都是个人口袋里的钱,会是这么“粗心大意”吗? 没有钱就伸手向上要,要到钱又不办正经事,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要知道,国外贷款是用国家信誉作保证争取来的,且数量有限,我们理应倍加珍惜利用。如果随便损失浪费,没有了效益,到时更加重了还本付息的负担,一旦受援对象出现债务危机,最终还得由政府财政兜底,这会给全体纳税人带来伤害。 鉴于我国利用国外贷援款乱象,国家相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予以遏制。要进一步规范国外贷款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注重绩效评价,坚决杜绝骗取国外贷款行为;取消或减少贫困地区利用国外贷款的配套资金,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受援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招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同时,要建立有关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国外贷援款损失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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