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只准出售给当地居民“路途遥远”
2012-09-21   作者:鲁宁(上海 学者)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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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中国今后能建立一个地方政府债务体系,地方债主要出售给当地居民,当地居民就会基于自身的养老金、福利等问题来考虑是否购买,这样就构成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制约。” 上面这段话出自央行行长周小川之口,是他近日在“中国金融40人论坛”所作《走出危机僵局需要设计新的激励机制》主旨演讲的一块重要内容,被敏锐的与会媒体单独“挑”了出来。由于周小川的身份,他的讲话容易被舆论猜测为中央政府行将重构地方发债体(机)制以及政策调整的一个信号。
  到去年年末,国内各级地方债余额已积累至10万亿,由此所引发的地方债危机被舆论所聚焦。客观地讲,所谓地方债危机,既有债务盘子巨大所造成的实打实的偿还风险,也包含有媒体过度炒作对风险的不恰当放大。
  就总体而言,地方债的抵押物是地方政府所掌握的土地资源,土地价格总体趋涨且涨幅可期,以不可遏制的城市化进程作为硬依托。日前央视“十年成就”报道最新披露的权威数据是,国内城市化率已突破50%,但以户籍计算,城市实有人口仍只占总人口的35%,由此可得出两条基本推论:第一,按每年1%至1.3%的城市化率,国内城市化进程将至少维持20年;第二,土地价格至少在20年间还将一路走高。因而,地方债的偿还能力就总体看,并非舆论渲染的那么可怕。
  笔者作此客观判断,并非鼓吹地方政府可继续放大发债盘子不受节制,而应当借财政部从去年起上收地方直接发债权限,改由财政部“代发代支”的机会,抓紧构建新的地方发债约束机制。笔者以为,周小川所主张的“地方债主要出售给当地居民……”的政策设想,恰是构建“新约束机制”的可能尝试之一。
  国债信用来自于中央政府,地方债信用则源自地方政府。一般而论,地方政府信用等级不及中央政府,因而,地方债利率通常要高于国债。由于地方发债过度,总体利率偏低,作为地方居民,购买地方债的热情呈逐年衰减状态。大体在十几年前,债券市场对于地方债的一般发债方式是,认购环节向全国开放,发债代理权由各家银行竞标获取。代理银行在规定发债期限内,若不能完成承销额度,剩余额度得由银行“吃进”。为了调动银行积极性,地方债交易市场应运而生,美其名曰为金融业务创新。由于债券交易谋求短期套利通常需要大额资金支持,于是,债券购买者渐由居民为主嬗变为机构投资者(包括各类商业银行)为主,甚至境外游资亦通过“曲线入市”方式进场作短期套利。如此一来,债券少人问津的难题迎刃而解,地方政府笑口常开,但过度发债的冲动也随之放大……
  有了以上背景分析,人们不难发现,周小川作为央行行长所提建议,除致力于约束地方发债冲动外,还包含有央行的“小算盘”:其一,以此降低商业银行热衷债券交易的风险;其二,让更多银行资金回归服务中小企业和支持实体经济的“金融本位”。
  假如周小川的建议最终作为政策实施,地方债的购买主体将重新定位于当地居民为主,那么明摆着的“拦路虎”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怎样才能撬动本地居民踊跃认购地方债呢?很显然,唯一可用的撬杠就是确保地方债利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利率——而目前,以五年期为例,地方债利率比银行利率低1.5个百分点左右。而一旦涉及到提高债券利率,利益相关方之多,博弈之复杂激烈,就不是央行可说了算的。因而,与其说“地方债主要出售给当地居民”是建议,不如说它在眼下最多只是个设想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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