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地沟油”不能过分迷信检测手段
2012-05-24   作者:吴学安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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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扬子晚报》报道,“地沟油”走上餐桌一度让人谈“虎”色变,如何有效对其快速检测更成为关注焦点。卫生部日前表示,自向公众征集意见以来,共收到762份关于检验方法或检验指标的建议,初步确定了4个仪器法和3个可现场使用的快速法,目前正在进一步验证和完善中。
  对于“地沟油”,消费者对此并不陌生,近年来有关地沟油的新闻似乎从未间断过,媒体时不时的就会曝光出一些被查处的地沟油的黑作坊,而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加工出的“地沟油”通过“地下渠道”不断流向食品加工企业、粮油批发市场,甚至以小包装形式进入超市。
  面对日趋泛滥的地沟油,监管和检测方面的水平却令人心寒。在监管上,市容、城管、工商、质监各管一摊,导致黑心厂家有巨大的空子可钻;而在地沟油的检测方面,目前还没有有效办法。一个尴尬的例证就是,此前当有人将一批地沟油样品送至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其中两瓶样油的检测结果竟符合食用植物油和食用动物油的一般指标要求。
  泛滥猖獗的地沟油,分明在提醒人们,与其对不法厂商口诛笔伐,与其呼吁尽快提高食用油检测技术,不如从这个危机出发,全面审视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方法上的不足。当食品安全终于能够高标准地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吃得放心”对国人来说才不是遥不可及的梦。
  出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解决问题的办法,更没有预防危机发生的手段。对地沟油的治理并非检测手段或标准所能决定的,关键还在于政府监管如何跟进。从相关报道来看,地沟油生产泛滥并得以做大的“秘诀”大体不外乎两点:一是这些违规生产者“组织严密”,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势力”,客观上给政府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二是存在公权力上的庇护。
  诚然,“地沟油”的监管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一些“地沟油”样品的酸价检测结果能够符合现有标准。但是,这并不是相关部门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早在2010年7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就明确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分工与职责,这需要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地沟油”乱象,不留监管死角。可以说,不管是客观难度,还是主观不作为,监管部门都难辞其咎。任何一种食品的监管,大致分为原料、生产、销售三个环节,但在这三个环节,“地沟油”的监管都存在很多疏漏。因此,面对日益产业化的“地沟油”加工,各职能部门应该拿出最大的诚意,尽快堵上监管漏洞。更值得一提的是,食品安全关乎基本民生,尽快建立严苛的问责机制,对于那些监管缺位或失职的部门予以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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