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出重要部署,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这意味着农业保险正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战略机遇期。 从近年农业保险发展可以看出,农业保险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一方面,农业保险使农民在灾后能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快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促进了信贷对农业的支持,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据统计,目前共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每个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了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数据显示,从2007年到2011年的5年间,我国农业保险年均增速达到85%,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占农村人均年收入的10%左右,农险产品已覆盖农、林、牧、副、渔业各个方面,农业保险正在为我国农业生产发展配上新引擎。 但应该看到,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服务能力、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仍然是须重点关注的问题。当前,特别需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保险公司可以依靠政府部门开拓业务,借力发展,但绝不可产生依赖思想。 二是“快”与“好”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实现量的跨越,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力;另一方面,要转变农业保险发展方式,在量的跨越基础上实现质的转变,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三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要算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总账。算好经济账,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风险大、成本高、年度间不均衡的特点,切实加强大灾风险防范,追求长时间跨度的收支平衡,不引发经营风险;算好社会效益账,是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特别是通过农业保险的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和防灾减灾模式创新,为农业减灾丰产、减灾增效做出更大贡献。 发展农业保险还应该用活、用好现有的支持政策,巩固好农业保险发展的良好势头,真正把农业保险办成“百姓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保险得发展”的实事和好事,推动农业保险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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