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6日投票通过关于《1930年关税法》的修订案,使美方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得以合法化。此前一天,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这一法案。按照程序,该法案只待总统奥巴马签署便具效力。一项法律修订案要连过三关,貌似三权分立和司法严明的又一严肃案例,然而细究其实,完全是贸易私利主导下的又一次背信弃义。
根据美国上世纪初制定的关税法,美国商务当局不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商品的相关补贴活动进行惩戒性反补贴征税。就中美商贸关系而言,尽管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十年多,但美国始终未承认中方的市场经济地位,以此便于实施对中国企业进行各类贸易反制。
既如此,依照法律,美方反补贴调查手段就无法运用于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然而实质上从2006年起,美国商贸部门连续非法性地动用这一手段。到2011年1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判决,认定美国的“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是美国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做出的正确裁决。
美国参众两院的荒唐之处就在于,为了让非法的合法化,居然动议修订案,毫不避讳地“抹掉”了非法的部位。更有甚者,修订案还同时规定相关措施可以追溯到2006年,这同世界上绝大部分法律确定的不允许追溯以往的原则相悖。如此所为,就如同足球场上的裁判,竟然不惜临场修改规则袒护一方,这实实在在是一场“贸易黑哨”。
据外电报道,奥巴马签署该法案的可能性很大。一旦正式立法,中国、越南等国向美国的出口可能被征收近50亿美元的关税。据业内专家估计,尽管此前5年已经动用了反补贴税措施,美方这一做法仍对中国一些产业造成进一步伤害,可能会因此增加数十亿美元的税负。
美方此举必然伤及中美贸易往来。而且,这一做法看似保护美国国内企业和就业岗位,但其实由于中美产业的层级错位,如同以往美方针对人民币汇率的法案,美国会放出的往往都是些“空炮”。其核心目的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特别当大选年来临。
然而,政客就是政客,着眼的是选区内一张张实实际际的选票,至于国家整体的、长远的经贸和政治利益,且容后再说。
当美国关税法案出台,美方就已经是三输了。其一输掉的是市场。去年中美贸易额超过4000亿美元,美方如果希望按奥巴马总统所说大幅增加其外贸,就必须拓宽,而不是阻碍中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只堵不疏,显现了美方一些做法的近视。其二输掉的是机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作为世界上最大、最有潜力的一个市场,中方向世界敞开机会,全球化之下,美方放弃的贸易机会,会被其他的贸易方取代,以势压人,显现了美方一些做法的落伍。其三输掉的是信义。国之交往,政治互信很重要,经贸互信亦可贵。美方出台关税修正案,手段不但低下得惨不忍睹,关键一点,是再次丧失了经贸和司法信义。
正如《经济学人》杂志7日的一篇文章所指:美国激烈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竞选中,一位选民说,美国最需要的,是一位政治领导,将美国从“政治道德”的泥淖中带出来。毋庸讳言,美国关税法案,从经济上看,是狭隘的保护主义,从政治上看,是道德的滑落,此害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