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判决商务部无权征收惩罚性关税之后
美国修法对华征收反补贴税
WTO上诉机构曾裁定美方措施“违规”
美国国会参议院3月5日通过一项法案,允许美国商务部保留相应权力,对从中国、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所谓受补贴商品征收反补贴关税。
奥巴马政府
敦促国会通过新法
美国国会此番立法,是针对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去年12月的一项判决。当时该上诉法院裁定,美国商务部无权对中国和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到美国的受补贴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这次立法是美国国会应奥巴马政府的要求而采取的行动。尽管立法权在国会,但总统实际上早已成为立法的一个主要发起者,并具有重要的影响力。自今年1月起,奥巴马政府一直就这个问题敦促国会通过新的立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商务部都认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损害了美国的贸易执法能力。而美国参众两院在听证会结束后就很快起草了修订美国关税法的法案。
3月5日,这项法案在参议院并没有引发任何争议,在宣读三遍后就一致通过。
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称,美国众议院最早可能在3月6日通过这项法案,然后呈交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成为法律。此前,美国商会和全美制造商协会一直敦促美国国会尽快通过此项法案。
原有法律
不适用“非市场经济国家”
去年12月,在一起针对中国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的起诉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了一个历史性的裁决,认定美国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称,如果美国商务部要征收反补贴关税,应当通过立法程序,获得国会授权。
据报道,上诉法院的裁决本来要求2月2日就执行,后来法院将执行期限延长到了3月5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财经频道说,这一判决威胁到美国对中国和越南征收反补贴税的合法性,而且还会影响到美国对中国提起的其他一些尚未判决的诉讼案。
目前,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在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和风力发电塔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美国自2006年以来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20多种商品征收了惩罚性关税,外界认为,美国钢铁、纸张、化工产品制造业是这一举措的受益者。
路透社报道说,美国上诉法院去年12月的裁定,意味着美国目前对20多种来自中国和越南进口商品征收的反补贴关税失去了法律依据,也将不再拥有对中国光伏和风电产品的进口征收新关税的理由。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分析指出,此项赋予美国商务部保留对中国征收反补贴关税权力的法案,在国会遇到的阻力不会太大。较之涉及人民币汇率的法案,这一法案在国会两党中的分歧相对较小。
美国游说团体经济增长俱乐部敦促议员否决这一法案,因为这表明国会想要升级与中国的贸易战。
中国政府
坚决反对“双反”措施
中国政府一直对美国商务部在向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的做法表示反对。针对美国对华实施的“双反”措施,中国政府此前将其诉诸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WTO上诉机构于2011年3月裁定美方涉案“双反”措施违反WTO规则。
今年正值美国大选年,在经济复苏形势不明朗、失业率依然高企的背景下,不少美国政客把美国经济问题归咎于中国,将美中经贸关系政治化。修法赋予美国政府对华征收反补贴税的权力,就是在美国国内反华政治气氛上升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上演的一出戏。然而,分析人士警告,此法案极有可能加剧美中经贸关系的紧张。(本报驻美国记者
吴成良 本报华盛顿3月6日电)
点评
袁征(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美国外交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美国国会这项立法为美国行政部门发起新的惩罚性关税大开绿灯,将对中美经贸关系带来负面影响,使贸易摩擦上升。在美国经济低谷徘徊、复苏缓慢的情况下,中美贸易摩擦激化的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面对美国施压,中国如何应对?
首先,对同一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违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方可以继续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提出申诉,充分利用规则来保护自己。
其次,针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可以采取几项步骤:通过战略与经济对话等多种平台或渠道加强与奥巴马政府的沟通与交涉,扩大合作,减少分歧与摩擦;推动和鼓励可能受到伤害的在华美国企业和相关利益群体游说美国政府,施加影响力;针对对方的贸易保护主义举措,适时采取对应的贸易反制措施,坚决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利益。
第三,大力拓展国内市场,进一步减少对国外市场的过度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