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关税法案,授权美国商务部继续对中国和越南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关税。参议院已于5日通过此案。这项法案将送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生效。 美国商务部自2006年起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20多种商品征收了反补贴关税。但去年1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一项历史性判决,认为依照美国关税法,美国商务部无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商品征收反补贴关税。因此,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迅速行动,针对反补贴关税进行立法,正是为了弥补这一法律漏洞。 中国政府一直对美国商务部在向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的做法表示反对。针对美国对华实施的“双反”措施,中国政府此前将其诉诸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WTO上诉机构于2011年3月裁定美方涉案“双反”措施违反WTO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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