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安全需要强大的法律保障
《经济参考报》举办“海上环境事故与生态安全”研讨会
2011-10-14   作者:本报记者 梁嘉琳 金辉 高伟/采写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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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举办的“海上环境事故与生态安全”研讨会13日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认为,海洋生态安全应同国防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一道,被视为国家的核心利益。他们呼吁,应以渤海湾蓬莱19-3项目溢油事故(以下简称“康菲溢油事故”)的经验教训为契机,强化环境事故监测和监管,畅通民事和刑事诉讼机制,理顺海上油气开发战略。

文章索引

徐锭明:墨西哥湾漏油事故未引起我方足够重视
萧汉强:渤海湾油藏不适合掠夺式、破坏性开采
施平:海产品受溢油事故影响的信息应该公开
吕克勤:宪法和环保法律不应忽略“蓝色国土”
曹明德:应允许社团依法发起环境公益诉讼
赵君才:以油污实时监测网络防治溢油事故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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