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重庆和上海房产税实施百日,征收税额连上海一套房子都买不起,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并表示房产税全面开征难度很大。(5月24日《京华时报》) 房产税试点的成功与否,竟然主要在于该税收得多还是少,收得越少越成功。这解释如此荒诞,那么,所有专业的追问都可以心照不宣地歇菜了。重庆不必为那3个月几十万元的税款而汗颜了,上海也不必为区区20笔缴税款项而不安了,而更多城市也大可以把心放肚子里,反正即便有一天不幸“中彩”,那就将税收少点就罢了。 因为一个简单的常识,减税容易征税难,既然失点“银子”就能揽上“成功”的面子,既然原有的土地供给体制能够源源不断地提供地方财源,那各地方还不会使出“十八般武艺”,让无足轻重的房产税收入“没有最少只有更少”起来。比如,走个冠冕堂皇的程序,把征税对象范围缩得小之又小等。 笔者认为,面对公众房产税征收总额偏低的质疑,住建部官员该有的正确态度是,首先搞清楚房产税收入为什么收得少?是房产税税基比较窄,应税对象少,还是征收期限未到?是计税依据的测算与评估机制出了问题,还是地方政府违背税负公平原则,有通过设计暗藏玄机的政策来托市,保护既得利益群体的主观倾向?进而,尽早对房产税现有以及未来稽征中已经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正和防范。 而对于重庆、上海试点征收房产税成功与否,套用的标准也不应集中在“收入的多寡”上,这道理如同个税、营业税等税种运作成功与否,不是看其“收入多少”一样。而要看房产税是否达到了该税种应有的目的:是否调节了地方财富分配?是否起到了打压房地产投资、打压暴利获得者、职业炒作者,使资金从泡沫走向实体的作用?是否代替了土地财政,将地方财政从土地收入转向了法治下的税收体系? 最重要的是,无论现有试点城市将房产税运作得成功与否,都要给公众一个稳定的公共决策。其实,公众并没有指望一招“房产税”就能化解房价上的种种顽疾。但于相关部门来讲,最起码该有些税收的基本常识,该肩负起自身的职责,去找找新税种稽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纠正纠正将房产税这一正经念歪的地方政府、给饥渴的民心打上一针稳定持久的“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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