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已经要求2010年年末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一些城市出台限购令细则,部分开发商已提前获悉这一消息。据透露,一位副部级官员在1月中旬的内部会议上明确表示将向地方官员施压,“不限购,就约谈”。 控制二三线城市的房价,能够引起住建部的重视,这是很值得欣慰的消息。在当下,与那些房价高昂的一线城市相比,二三线城市管理者往往认为自己的房价不高,还有回旋的空间。其实,如果和老百姓的收入比,现在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已经超出了大多数居民的承受力。加之,二三线城市,是去年全国楼市成交量大幅攀升导致房价新一轮反弹的主力。因此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进行调控是很有必要的。 用行政约谈来促使限购,虽说没有明确的强制性,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功效。2009年,国土部就违规占用耕地、土地未批先用、土地边报边用等情况,分别与12名地方官员进行约谈,12名地方官都表示,对被约谈感到很震撼,深感自责,愿意接受国家土地总督察的批评。一位国土资源部的工作人员介绍:“即使往年没有问责,只要地方政府被约谈,整改效果都不错。” 相对一些地方对于各种违规的行政行为不管不问来说,约谈这种形式,让地方政府领导人感觉到问题的严重,让他们感觉到约谈的“滋味不大好”,虽说约谈总体来说给人一种“权宜之计”的感觉,但能让被约谈方感到自责,让他们感觉“脸上无光”,并且能让其他地方引以为戒,这就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因此,对于约谈制度,不能因为其没有强制性,就否认其存在的价值。 一般而言,约谈都是就特定事情进行商谈,约谈的内容是否公开?是事前公开,还是事后公开?是全程公开还是部分公开?这些都没有一定之规。甚至,大部分的约谈,全程都是秘密进行,究竟行政主权方与行政相对方“谈”了些什么,起到了什么样的效果,外人一般是很难得到只言片语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约谈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甚至有没有作用,局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为了让约谈更有效果,需要阳光与约谈同步给力。让约谈的进程公开透明,媒体进行全程报道,并对约谈之后的整改进行追踪。这样做,也符合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化原则。住建部应该把与那些限购不力的城市的约谈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让社会舆论与行政主体的约谈共同发力,给那些工作不力的地方施加更大的压力,不至于使一些地方,把约谈当做耳边风。相信这样比单纯的约谈会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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