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将有更多的中国中央企业需要上交“红利”,也就是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同时,政府收取“红利”的比例将大约提高5个百分点。(12月30日中国新闻网) 按照国际惯例,国有企业分红比例一般是50%,有的还更高,如:新加坡国有企业分红主要考虑现金流(即折旧前盈利),分红水平高的达到盈利的80%-90%。2008年第一次正式征收央企红利,可是标准非常的低,有不少企业享受着免交待遇;有的只是上交5%;即使利润颇丰的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上交利润也只不过是10%;远远低于国际惯例。 央企是国家投资,全体国民所拥有,其理所当然要更多的反馈于民。国计民生需要大量的投入,企业上缴的红利少,用于公益事业的钱就少,作为国有企业的持有者全体国民得到的回报就少,就难以体现国有企业“公”字优势。 如果说央企刚起步,或者说受各种因素影响利润处于保本阶段,少缴或者不缴红利倒也说得过去,可是如今的央企已经是“鸟枪换炮”,
只要一公布数据必然是捷报频传,凯歌齐奏。其利润一年比一年高,可是上缴红利比例还是停滞不前,显得越来越不对称,如:2009年是央企最好的年成,
“共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相形之下,这些企业2009年上交的预算收入仅为988.7亿元,约为利润总额的十分之一”,只有“九牛一毛”。 央企利润大,上缴红利少,随之而来支配的剩余利润空间就大,自取自用的机会就多,不仅明的工资收入高得出奇,暗的收入更是个无底洞,什么午餐、交通、通讯补助,什么电影卡、公园卡、健身卡等等,发放大大小小的福利和奖金,用句妨间的话说签字签得手都发软。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比“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高出1、53万。由此社会差距拉大,显得不公平不公正。 多年来,提高央企上缴红利的呼声不断,可是始终难以成行,如今总算是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虽说提高的幅度并不大,但毕竟是个进步。人们期望通过此次提高,将央企红利由静态转为动态,上交红利与利润同步,央企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给国民更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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