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听说政府要面向市民做某件事情,一些市民心里就在打鼓。市民心里明白,政府心里也明白:只要做事情一定会产生费用,而费用不分应归谁来承担,多半最后都推给市民。
近期,上海有关方面透露,欲推广垃圾分类,正在研究相应收费政策,收费办法是,或“随水费征收”,或“随袋征收”(详见昨日早报)。
事情源于11月23日,在考察本市垃圾分类和处理现状时,不少政协委员听闻有关方面表示欲对居民收取垃圾分类费,纷纷提出“不能只盯着向市民收费”的反对意见,可有关方面的辩解是“拟通过收费减少垃圾”。
这一辩解“冠冕”却不“堂皇”。不妨从现有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谈起。
生活垃圾从大处讲只分为“厨余”和固态废弃物两大类。生活垃圾中真正成为环境累赘的主要是居民一日三餐所产生的“厨余”。
作为体量更大的固态废弃物,很少有家庭作为垃圾直接扔掉。每个小区内,都有固定废弃物回收网点专做这门生意。不少外来打工者以回收固态废弃物谋生,谁家主妇只要吭一声,不论多少通常都上门收购。至于固态废弃物中的建筑装潢垃圾,由装潢家庭按袋付费后,会有专人专车拉走填埋。
上文所及由广大读者共同见证,它明白无误地知会政府,鉴于生活废弃物回收已经延伸到每个小区,生活垃圾中固态废弃物除废旧干电池之外,可供回收的已近乎被一网捞尽。换言之,生活垃圾分类之大头在上海并不存在。硬搞分类找不着北,若硬要以分类为名实施收费,实在不尽情理。
再说生活垃圾中的“厨余”。绝大多数系残渣剩饭,从环保角度讲都属可降解或可焚烧垃圾,惟一不能降解或焚烧会产生二噁英之类有毒物质的是装“厨余”的塑料袋。这样说来,针对生活垃圾中的“厨余”,突出矛盾不是分类问题,而是更换可降解环保袋取代塑料袋的问题。
“更换”会产生成本,依上海市民目前的人均收入,这个成本若由居民家庭掏钱很不现实。不论有关部门是否愿意正视,这恰是上海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多年而始终难见长进的主要症结所在。
上海世博会期间,台北垃圾分类案例十分抢眼。台北的垃圾分类也收费,这为有关部门欲“照猫画虎”提供了由头。不过,台北的收费只限于向居民收取可降解垃圾袋的成本费。进一步梳理,台北市民愿为垃圾分类增添家庭生活成本,首先是因为台北市民人均收入数倍于上海市民人均收入;在台北,相当于人民币几角钱的环保垃圾袋,新增家庭开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不易为人所察的不同细节还有,在台北以及试行垃圾分类更早的部分北欧城市,个体经营、在居民区安营扎寨的废品收购网点,伴随后现代社会的降临,早已销声匿迹。这客观上要求对垃圾中的固态废弃物必须在家庭环节率先粗分。还有,许多时候,特定市场的形成与文化有关,精打细算就属带有鲜明地域特质的文化之一。拿此一对照,政府理应思考,如上海这般,生活垃圾中的固体废弃物凡可回收利用的,近乎已被“提前掏光”,有关部门还硬说“拟通过收费减少垃圾”,难道不觉得太牵强附会?
说到垃圾分类方面的行政欠作为,在此举个亲眼所见例子。早报评论员所居小区楼道口,一日突挂出旧电池回收箱。日子一久箱子装满,但不见有人来回收。再接着,旧电池开始腐烂,酸性液体把铁箱烂穿,等到楼道里弥漫一股呛鼻的酸腐气味,物业才将烂电池加回收箱一起扔进垃圾筒。
这个例子令政府难堪,却足以昭示整个社会,在眼下的上海推进垃圾分类回收,最该由政府出手的使力点在哪里。这需要政府出台政策真心扶持,所需经费当从新产业扶持专项财政预算列支,而不是又打市民钱袋的主意。
有关台北的垃圾分类,可再说一点:台北刚开始试点垃圾分类时,垃圾袋是不让居民掏钱的,不仅不掏钱,台北市政当局还给自觉分类的居民发放奖励予资鼓励。
回到上海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上,垃圾分类当然值得继续搞,但分类对象应明显不同于台北,须有“上海针对性”,最犯忌的就是借机搞变相“创收”。
改革开放越深入,上海有待改变的事项就越多越急迫。倘若每项改变都以理顺价格差、节能减排等等作为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借口,那是支撑不下去的。但愿推广垃圾分类不至于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