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通胀:“限价令”是下下策
2010-11-16   作者:匡贤明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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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几近失控的物价上涨,已远超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一些地方政府,例如福建省,甚至直接出台了“蔬菜限价令”等价格控制手段。
  不可否认的是,“限价令”确出于为民之心,但是,一方面,经济规律不以好的政策意愿为转移;另一方面,对民众来说,他们要的是中长期的价格稳定,而不是一时的稳定。这就需要从更高层面上审视这些价格管制手段。
  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多种原因,未来几年物价过快上涨的压力都会客观存在。从货币政策看,在反危机中实施的实际上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客观地说是造成当前通胀压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社会产品没有相应增加,超发的货币就会引起通货膨胀。这最早导致房地产价格的高涨。楼市调控后,相应的货币流向其他领域,尤其是生活必需品领域,带动了这些产品价格过快上涨。
  从这个角度来说,反通胀是一个中长期的任务。以临时的价格管制要实现中长期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
  反通胀要用经济手段去疏,而不是行政手段去堵。央行应尽快实施相对紧缩的货币调整。通过加息、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等回笼过量货币。从这个角度说,多部委联合控制物价,如果没有央行的参与,很有可能演变成为行政控制,最终影响的是市场的运行效率。第二个根治通货膨胀的方法,是社会产品同样规模地增加。但短时期内社会产品增加43万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经济手段只能在中长期内发挥其基础性作用,而很难在短期内有效控制价格。
  反通胀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当前我们的反通胀政策,是真正的“两难”。行政手段短期内效果大,但负作用明显;经济手段是治本之策,但短期内效果有限。打破这个两难并不是没有办法。例如,彻底改革当前的结售汇体制,为扩大加息创造空间。再例如,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构筑新的“池子”。目前民营经济手中的货币,无法进入到垄断行业中进行投资,投资渠道狭小,迫使过量货币涌向消费领域。目前看来,仅放开垄断行业准入门槛已经远远不够,反垄断需要从消除门槛转向出台鼓励和吸引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投资。
  应当说,反通胀的改革政策工具,远比行政政策工具有效得多,远比货币政策工具要多得多。就看政府有没有决心和魄力使用这些改革政策工具。如果仍然延续传统思维,缺乏敢于改革的勇气,那么通过价格管理等直接行政干预的做法,恐怕会成为一剂上瘾的药。而这,却是反通胀的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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