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8日起,广州市取消亚运公共交通全民免费措施,改为发放交通补贴。11月1日起,广州开始实施为期46天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同时根据广州市政府的决定,公交、地铁系统在未来的30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服务,作为“亚运惠民项目”的十大措施之一。据悉,发放现金交通补贴的标准定为广州10个区、2个县级市的户籍家庭及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士家庭按每户150元发放,集体户口的市民按每人50元发放。市交委称,取消公交地铁免费乘车是为了确保地铁运营的安全、维护地铁线网良好的乘车秩序、保障市民上下班交通出行的刚性需求,更重要的是免费以来的地铁客流情况已经远远超出了地铁运输能力的承受范围。(据11月7日《广州日报》)
政策才实行了7天就变了,这不就是“朝令夕改”吗?广州市这种做法对政府信用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
应该承认,广州市在亚运期间及前后的30天实行免费公交确实是一项惠民政策,几天之后取消免费也是情非得已。但是不是说广州市有关部门就没有责任呢?纵观此事的前后,我认为,至少在两个方面值得检讨——
一是“前事不慎”。公共交通全民免费是一项涉及数以千万计人口的事情,在决策之前理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科学的论证,而且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比如,免费后客流可能增加多少?公交地铁的运输能力能不能承受?……事实证明,广州市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至少是预见性不足。而且,像这种涉及人数众多、变数也很多的公共政策,除了调查研究及论证,试行也必不可少。试行有两大好处:一方面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研究对策,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政府的信誉受到损害——试验可行就实行,不可行就不实行;所谓“试行”,本来就是试试行不行,既然没有正式实行,中止就不存在失信的问题。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在正式实行单双号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之前,北京奥组委就曾进行过实战式的交通演练。而广州的公交地铁免费政策却在没有“试行”的情况下就正式实行,实在是太不慎重了。
二是“后事不公”。公共政策中止,善后也要公正。广州市把公交地铁免费改为发放交通补贴,似乎仍然在坚持“惠民”的方向,但新政策却把受惠之民分成了两个档次,并且把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下的外来人口排除了,要知道以前的免费政策是面对“全民”的,即使是路过广州的过客包括外国人都能享受到。诚然,向流动人口发放补贴不具可操作性,国内的财政补贴外国人也不合理,因此新政排除他们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什么户籍人口也要分个三六九等呢?户籍分为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只是两种不同的登记方式,两种户口簿上的人口都是“正规”的“广州人”,凭什么家庭户口市民的交通补贴是集体户口市民的3倍?这是不是一种户籍歧视?我认为,全民免费措施改为发放交通补贴还不如恢复以前的既不免费也不补贴。
广州此次政策上的“折腾”告诉我们:政府要“惠民”,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尤其是制定公共性政策,政府不仅要有公正的理念,而且要有科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