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省教育厅9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河南省中职高职学校组织、动员学生去深圳富士康顶岗实习,以保证富士康集团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2005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据此,河南省中职高职学生去富士康“顶岗实习”,是有法可依的。 但是,我们认为,职业教育学生的顶岗实习,不能违背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学校自主组织,不能由政府强加给学校。职校学生的“顶岗实习”,由于时间较长,涉及学生众多,往往以集体组织形式进行,这无可非议。但“顶岗实习”的组织,应该由学校联系相关企业,结合学生培养的实际要求进行。政府的职责是监督职业学校依法办学,不得违规提前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不得克扣学生应得的实习报酬;同时监管提供实习岗位的企业,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是“顶岗实习”必须是教学过程。根据国务院规定,“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这里的要求十分明确,企业不能在学生实习过程中,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或者“正式工”使用,而应“工学结合”,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开展对学生的教育。非如此,这样的实习过程,只是向企业输送了一批廉价劳动力。 依上述原则,不难发现上述通知存在的问题。据报道,通知明确指出:“富士康科技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其落户河南,对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指导、跟踪问效”;“9月10日至9月20日,各地各学校原则上只组织、动员现三年级学生(即各校已自行安排的顶岗实习生)参加顶岗实习,以保证富士康集团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这哪里是允许学生“自愿”?教育主管部门干预学校办学、讨好企业之心倒是昭然若揭。 行政干预之下,很有可能出现具体实习与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要求南辕北辙的情形。河南教育厅官员称,河南中高职毕业生并不好找工作。职校生若有机会去富士康实习当然是件好事,官员们或许出于好意,但报道揭示,学新闻的同学也被要求去富士康实习,且被告知“不去的话没有毕业证”。另一方面,在实习生管理中,如果企业出现违规行为,政府为表明自身决策的正确,很有可能视若无睹,甚至加以纵容。 可以说,这是政府在不该作为处丧失原则乱作为,而在该作为处缺位不作为的典型例证,这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中十分突出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职业教育,在2008年,我国中职教育招生规模已经达到800万,与普通高中教育持平。然而,中职教育存在严重的“空心化”问题,其中就包括一些学校组织刚进校的中职新生进行“顶岗实习”,美其名曰是实现对学生“入学与就业”的一条龙服务,学生免交学费、生活费,且拿工资,实际上是把中职学生作为劳动力输送,学校也就变为职业中介。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该大力加强监管,引导职业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而不应帮助学校做起“中介”。这种做法以牺牲中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代价,最终也不利于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将使职业教育学生有名无实,这最终也将对招聘企业造成伤害。 今年7月颁布的国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在此纲要颁布之后,河南省教育主管部门依旧发文直接参与学校的办学活动,这表明,推进落实《纲要》任重道远,其中应首先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这样才能建立合理的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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