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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作者: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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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择手段瞒报重大污染事故而引爆的紫金矿业之“恶”仍在发酵。昨日,新华社旗下的《经济参考报》公布如下一张“官金”合一图谱: 紫金矿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是原上杭县委常委;监事林新喜是原上杭县纪委副书记;原县人大主任林锦添任紫金矿业党委副书记;原县人大副主任范志喜任紫金矿业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刘晓初曾任福建省体改委处长;副总裁黄晓东曾任省科委处长;副总裁李四德曾任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处长、中国黄金集团(央企)总工程师;独董陈毓川曾任地矿部总工程师;独董林永经曾任省财政厅副厅长……更离奇的是,至今仍担任上杭县政协主席的温文标,已提前出任紫金矿业党委副书记。还有更离谱的,上杭县原副县长郑锦平2006年辞职下海到紫金矿业“淘金”三年,2009年重被任命为武平县副县长,临走前还以每股9.15元的价位从紫金矿业“受让”股份100万股。 众官员不但以紫金矿业作“退路”,“合法”坐享数十万元年薪,不同程度拥有紫金矿业的股份,而且还拥有“来回自由”之特权。 然而,被这张图谱定格的曾经和现职的官员,官阶最高的也不过正厅——“有时候省里有官员到了上杭都是直接与陈景河接触,县里的领导只能应陈的约请去陪同”。大伙不妨稍作品味,地方政经生态已被异化至此,当地百姓除了逆来顺受,还有啥话可说。 紫金矿业在中国如雷贯耳。2003年在港交所上市(2899),2008年时尽管其“绯闻”已缠身,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污迹斑斑,可它却奇迹般地“荣归故里”,于上交所上市(601899)。同年,中国“黄协”授予紫金矿业“中国最大金矿”的荣誉称号。短短数年间,通过魔术般的扩张、收购、关联交易等资本运作,至2009年底,归紫金矿业掌控的国内稀有贵金属资源包括:金714.6吨、银1855吨、钼39万吨、铅锌523万吨、钨17万吨、锡9.9万吨、镍61万吨、铜1062万吨。除此之外,紫金矿业还坐拥铁矿石1.8亿吨、煤4.6亿吨、硫铁矿6670万吨。 众所周知,贵金属在中国属稀有战略资源,因对其掌控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民经济命脉,法律明确规定贵金属类稀有矿藏资源必须归国家所有。以此为前提,重新审视紫金矿业的产权属性,亿万民众只剩下一声叹息。 紫金矿业因在沪港两地上市,看上去产权已清晰。鉴于上杭县国资委下辖的国资经营公司仍为其第一控股股东(占股权28%),它似乎又是一家并非完全私有化的上市公司,是地方国资成功借道全球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先进典型”。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单纯。 有未经确证的报道称:紫金矿业的前身系地方国有上杭金矿,2000年改制前,其在国内已采金矿中的黄金储量排12名,属已采金矿中的鸡肋。改制审批时,其向“北京”上报的黄金可采储量只剩5.45吨,可在2003年争取港交所上市前,其黄金储量“变现”为254吨,位居国内第一。试问,法律之剑高悬,且黄金乃国家战略资源,有关部门就是吃了豹子胆,也断不敢将开采前景如此“富有”的上杭金矿近乎“白白送人”——能隐瞒可采储量近250吨直至“天庭”,前矿长——现紫金矿业老板陈景平真有只手遮天之本事。 紫金矿业滥开滥采致使环境重度污染绝非一起两起,其“臭名昭著”由来已久。其改制及令人不可思议的扩张、暴富,更是迷雾憧憧。然而,甭管背后的“官金”勾兑水有多深,单单顾忌于资本市场(尤其是海外资本市场)的“稳定”,若想追究紫金矿业的“原罪”,有关方面已投鼠忌器,剩下的恐怕只能就污染事实以罚款及停产整顿了事。至于处分官员,为避免震动过大造成难堪,目前已遭停职的现任县长很可能就是职级最高的“替罪羊”。 说到底,紫金矿业越污染越发展、越发展越污染也好,“官金”勾兑张狂无忌也罢,都不是问题症结。改革与开放脱节,改革板块的参差不齐,弄得市场不像市场、官员不像官员、商人不像商人,才是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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